做為曾經在社子生活過的人
我個人覺的市府想開發沒有問題
想要增加選項也沒有問題
那為什麼不增加一個
以上我都不滿意,要求新方案
的選擇呢?
市長都可以有生氣選項了
為什麼不能有一個都不滿意的選擇呢?
社子居民都被放棄這麼多年
要求多一點補償不是問題
問題是市長在競選時是把社子的開發當作一個政見的
難道又是作夢夢到的不算數?
I-voting不是這樣搞的
※ 引述《a1223356 (京)》之銘言:
: 目前法定容積率上限就是160%(正確來講應該是150,但柯從寬認定),這是營建署在104
年
: 7月1日的修正案規定,法規綁在那邊就是死的,中央政府規定出來,各級政府全部都要
遵
: 守
: tvbs有報導,居民確實有要求250%,或者是平面報紙說的450%也好,坦白說,基本上絕
對
: 是違法,也根本開發不成,這只要告下去,馬上卡關別想蓋了,等於從零開始,一切都
做
: 白工。
: 土壤液化、淹水是一回事,那不是理由,真正問題是容積率給160真的是法規最上限,
真
: 的可以去查一下。
: 要柯文哲違法去為社子島過關,別做夢了。出事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