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eh67 (洪福齊天)》之銘言:
: ※ 引述《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之銘言:
: : 還不就是民國二三十年蔣幫搞的?是有入憲?
: : 我國憲法哪一條規定要有國父?又哪一條規定國父就是孫文?
: : 開國先烈元勳多了,誰規定一定要是孫大砲?
: : 向國旗效忠極可,至於革命開國先烈元勳群像,列入國史館瞻仰即可。
: : 中華民國乃全民共有,民有民治民享之共和國,非一人一黨之產物或獨佔專屬代言品。
: : 既是民主共和國,應符合共和體制與精神,無須搞個人崇拜,封建崇拜可休矣!
: : 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還做什麼國民阿?
: : 口口聲聲捍衛中華民國云云,卻不懂民國價值與精神,所作所為封建.反動.醬缸!
: : 真是可笑荒謬,不知道自己挺的東西的本質也在瞎挺,甚至還強行偷換概念。
: : 別人講個幾句就通通玻璃心碎滿地,在那裡自己悲憤到一個不行,拼命大吼大叫!
: 美國國父華盛頓、現代世俗共和國土耳其國父凱末爾、緬甸國父翁山將軍、南非國父
: 曼德拉,這四人被尊稱國父都沒有法律硬性規定,也不是以族群血統、出身背景而定,
: 而是他們秉持的建國理念、政治思想喚起民心,團結人民的力量改革國家,民主國家
: 有國父並非封建思想,恰恰相反不論任何血統、出身背景,只要理念受國民擁護追隨
: 就是國父,台獨如果要尊陳水扁為國父,請便!臉皮超級厚!
你也知道人家是靠理念讓該國國民尊敬追隨的喔
那你們國民黨幹嘛用法律逼迫人民尊敬孫中山啊?
孫中山那麼好棒棒的話 自然會有大批民眾信服啊
台灣人民肯定也是感念在心
還需要用一種強制的手段來讓人民擁護嗎?
刑法第160條
I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II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