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憲兵搜白色恐怖文件 法界:太隨便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11:30
我真的很想跟親愛的9.2趴們說:
你們護航的方式 可不可以有人權跟民主法治的成分在阿??
今天國防部說他違法 所以可以派憲兵沒搜索票跑進人家家裡任意搜索查扣押人?
他們盜賣文物 所以憲兵是去保存文物的??(有一種東西叫國史館 9.2趴知不知道阿???)
所以國防部會自己把那份文件送去給國史館嗎???????
你們每次辯解的方式 都一再的讓大家反覆確認KMT
就是一個把人權跟民主法治精神 放在地板上踩來踩去一文不值的東西耶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6 22:12:00
為什你覺得不會 奇怪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13:00
為什麼你覺得會阿?什麼時候這件是由國防部管了???你先告訴我 國防部的業務啥時有保護文物這項了??還是國史館發文請國防部跑去人家家裡搶文物阿???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3-06 22:14:00
既然覺得國防部會送這份文件給國史館 那我們等著看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14:00
什麼時候文物保護跟交涉 是這麼粗糙阿?國史館的人在場?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6 22:14:00
行政處分 有代為處分這條規定 謝謝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15:00
還是在場的憲兵不會因為他們的粗魯搞壞文物??還文物保
作者: Leeheaven (爬蟲窩撿便男)   2016-03-06 22:15:00
憲兵是去買普洱茶啦XDDDD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6 22:15:00
你怎知很粗魯 不用亂說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6-03-06 22:15:00
憲兵怎麼買普爾茶換成壓人的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16:00
如果真要保護文物 為什麼國史館的人不知道??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6 22:17:00
都偽裝成買茶 事情當然緊迫 愈少人知愈好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17:00
哪裡緊迫了 文物要被銷毀了嗎??
作者: antilibra   2016-03-06 22:18:00
代為處分? 行政程序法11條第五項表示: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6-03-06 22:18:00
這些話要留檔了。蛆蟲真的什麼鬼話都說得出來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18:00
然後國防部有發文說要保護文物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6 22:18:00
行為可推知好嗎
作者: antilibra   2016-03-06 22:19:00
還是你要用15條第二項? 我是很好奇哪條法規會把這種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19:00
為什麼不找警察 為什麼不報案 憲兵什麼時候可闖民宅了?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6-03-06 22:21:00
因為事情緊迫 =3=可以說服蛆耶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21:00
更何況人家的文物是不是違法取得的 是你認定的嗎???還是國防部自己不必開庭 就直接認定人家違法了???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6-03-06 22:22:00
要留文物要為裝買茶的⊙_⊙
作者: antilibra   2016-03-06 22:22:00
ㄜ 聽說都上網標售惹 緊急?? 出更高價不就好惹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6 22:23:00
115條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3-06 22:24:00
115條有說憲兵可以在沒有搜索票的情況下去平民家搜索喔?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6 22:25:00
所以他沒有管轄呀
作者: antilibra   2016-03-06 22:26:00
111條第六款你真的有看過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6 22:26:00
當然有 所以才說115
作者: NanamiAoyama   2016-03-06 22:27:00
搜索的合法性能扯到行政法也蠻強的
作者: antilibra   2016-03-06 22:28:00
更明白點--代國史館為處分的法規依據呢?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6 22:28:00
有人要買賣國有物 憲兵可以先抓 再轉移管轄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3-06 22:28:00
管轄個頭殼洨 這件事根本輪不到軍方來辦
作者: antilibra   2016-03-06 22:29:00
沒辦法 我實在太好奇了 只好就教ㄧ下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3-06 22:29:00
買賣國有物還要發獎金喔 獎勵大家買國有物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6 22:30:00
這不算賠償 這是補償畢竟買家有出錢
作者: antilibra   2016-03-06 22:30:00
= = 就說了AP11條第五項躺在那 除非你是15條第二項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6 22:31:00
我就說是除非了 你要怎樣新北失火 台北市政府難道不應該去救火?
作者: antilibra   2016-03-06 22:31:00
情形 P.S參考看看110條第4項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3-06 22:31:00
國防部都發公文說是獎金 不是補償欸 護航前看下新聞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3-06 22:32:00
好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6 22:32:00
獎金是名義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32:00
失火很緊急 這跟失火有什麼關係阿???
作者: Leeheaven (爬蟲窩撿便男)   2016-03-06 22:34:00
我第一次聽到獎金是補償的
作者: jess730612   2016-03-06 22:34:00
扯國有物真會鬼扯 政府動產有法定年限過期報廢丁價沒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34:00
滅火是有法源依據的 請問一下沒搜索票私闖民宅是什麼法而且這種東西過了快五十年 算什麼國有物?就問你了 你講的這些有任何人鑑定嗎?還是國防部自己認
作者: jess730612   2016-03-06 22:36:00
而文件從來都不會報動產值 會依機密等級建檔甚至銷毀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很緊急啦,文件內容被看到還得了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37:00
定是就是了嗎?那這樣還需要法官嗎???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6-03-06 22:37:00
魏男只要主張因心生畏懼,這張同意單就沒效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3-06 22:37:00
因為現在要轉型正義了 所以很緊急 才想出國有物要管
作者: Leeheaven (爬蟲窩撿便男)   2016-03-06 22:37:00
抓人又給獎金 但是又算補償 越來越歡樂了XDDDDDD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名義是什麼?買茶葉?
作者: jess730612   2016-03-06 22:38:00
而機密等級最高都不會超過三十年 解謎後就是廢紙一張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國家給錢是給現金嗎?不用匯款的?
作者: Leeheaven (爬蟲窩撿便男)   2016-03-06 22:40:00
國家給錢現在改成 專人送到府上或是小7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3-06 22:40:00
匯款會有留記錄啊 當然要面交
作者: jess730612   2016-03-06 22:41:00
這個國家的公務員法律觀念淡薄 不是沒有原因的黨國體制灌輸了幾十年 法律自然不是執行公務第一準則
作者: Dalaia (我是公的別水球我)   2016-03-06 22:44:00
第一次見到老政黑護航護道變成鬼扯 好可悲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原來國家給錢可以給現金啊,一定是某人員自掏腰包獎勵啦,真貼心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2:46:00
太陽花違法闖入公署就不緊急 無搜索票私闖民宅很緊急XD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好歹回答為什麼給錢給現金,核銷用什麼名義啊,還扯行政法勒哪個公務員給獎勵用現金給阿,是白癡嗎?不知道現在刁民很多嗎,被刁民反咬說沒拿到獎勵金怎麼辦給15000當然是要叫對方畫押拿到錢啊,怎麼會是畫押同意搜索
作者: kimos (給摸)   2016-03-06 22:50:00
3K 又沒分到錢 拼命護航幹嘛? 顆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人家3k很懂行政法的一定知道公家單位怎麼給獎勵金,獎勵金怎麼核銷啦
作者: jess730612   2016-03-06 23:00:00
公費無核銷那就更好笑了 牽扯的法律就更多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3k學到的行政法可能有教他同意搜索文件就能核銷獎勵金
作者: kotomi (華年。)   2016-03-06 23:20:00
3k的奇文共賞,連多階段行政處分都出來了這就是一個從管轄開始錯到底的違法緊急搜索扣押,還可以扯這麼多
作者: yeahhey (神秘人)   2016-03-06 23:26:00
死忠KMT支持者+沒有發生在他親朋好友身上 甚麼道德都算了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03-06 23:34:00
我想那群人可能要走到像黃國昌他岳父那樣深受其害 才會知道白色恐怖的可怕吧.........
作者: leecoco (小白是黃色滴)   2016-03-06 23:34:00
再凹阿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16-03-06 23:46:00
(已被blaz刪除) 敏感議題+永久水桶
作者: zenuo (堅持到底永不放棄)   2016-03-07 00:57:00
護航的有夠難看 回去穿褲子啦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6-03-07 02:11:00
區區不知道國民黨殺了一堆區區嗎 如陳澄波 還在護航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6-03-07 06:00:00
某人護航的嘴臉讓我覺得超噁心你可以不認同自由跟人權的重要,但是為什麼要協助迫害自由跟人權並為其護航咧??良心遭狗啃乎??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3-07 08:32:00
事情緊迫,動員戡亂臨時條款真的回來惹
作者: ura1210 (jack)   2016-03-07 10:25:00
對某些人合理阿 對岸都這樣玩
作者: LocustMan (蝗蟲)   2016-03-07 12:56:00
普洱茶才是世界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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