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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isTea (KsisTe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違法搜索畫面曝光!魏先生遭8名憲兵扣車壓
時間: Mon Mar 7 22:17:38 2016
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獨/違法搜索畫面曝光!魏先生遭8名憲兵扣車押人
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韻筑、劉震豐/新北市報導
憲兵隊是否真的違法搜索?2份監視器畫面三立新聞獨家曝光!第一段畫面是在魏先生家
門口,當時可以見3車8人將魏先生帶回家並展開搜索,魏先生的機車甚至被一名憲兵扣住
騎回來。而另外一段監視器則是在這個月1日,軍方人員在八里超商前交付1萬5千元,希
望魏先生能封口。2段畫面今(7)日首度曝光。
轎車開進巷弄內倒車,停在路邊等待幾分鐘後,另一輛車停到社區門口,5、6名黑衣彪形
大漢走下車在社區門口會合。這是2月19日晚間7點15分的畫面,魏先生接著坐上憲兵隊的
車,被帶回家搜查。
為了怕他逃跑,魏先生的機車還由另外一名憲兵騎回家中,而現場一樓留守至少6人,2人
陪同上樓,出動2輛轎車和1輛廂型車,等待大約20分鐘,憲兵隊人員在場點菸,態度輕挑
,之後再拿手機拍照存證,3車加上將近10人,把魏先生和共諜文件帶回偵訊。
當事人魏先生:「說你要好好配合,如果不配合搜索,拿到搜索票的時候對我比較不利。
」
記者王韻筑:「當時魏先生來到蘆洲捷運站,原本是要面交普洱茶,沒想到竟是憲兵隊佯
裝買家釣魚,當場是衝出5名便衣男子將他帶上車。」
無故被違法搜索,魏先生心驚膽跳,沒想到這個月1日再度接到憲兵隊電話。雙方約在八
里觀海大道上的超商,11點左右就看見憲兵隊人員不斷講電話,15分鐘後魏先生走進超商
,沒想到居然給他1萬5千元的獎金,要求簽切結書封口。當事人魏先生:「切結書的內容
說,我不能跟人家討論他們來搜索、來我這邊的事,然後3個文件歸他們。」
整個過程宛如白色恐怖再現,事後魏先生發聲明「我只是平凡老百姓,現在只能吃安眠藥
入睡,真的很想知道這個國家怎麼了?」現在檢方分案違法、瀆職,全都要查個明白。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KXmrG8
影片:https://goo.gl/aK5x0y
備註:
3車10人
這等級...
分工還蠻明確的阿
作者:
On1y (Hegemony)
2016-03-07 22:34:00畫面都出來了 別再硬ㄠ了=.=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6-03-07 22:35:008個憲兵,加2個政戰
作者:
womf (魔獸)
2016-03-07 22:35:00...一堆死命護航的又要臉腫了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6-03-07 22:36:00全部都穿便衣,車牌是民車,外面把風的人在抽菸說是黑道討債也會有人相信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6-03-07 22:39:00機車還被憲兵騎走XD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6-03-07 22:41:00
詐騙集團又有新技能可以模仿了
說押就押 連搜索票都沒有 事後還給封口費 黑道手段啊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3-07 22:41:00簡直就是黑道 令人不敢置信
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6-03-07 22:43:00請3k開示一下^^
作者: Arnim 2016-03-07 22:44:00
感覺三立最近砲火有點大,從爐渣屋到憲兵影片都是獨家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16-03-07 22:44:00朱立倫不用負責嗎? 放任有牌黑道違法亂紀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3-07 22:46:00
我覺得這十個憲兵準備當余文了
目前是司法還沒判 判了該懲處就要懲處拔掉退休金也應該 太扯了
作者:
yeahhey (神秘人)
2016-03-07 22:47:00...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6-03-07 22:48:00真的太扯了 幹
作者: Win9 (′_>`) 2016-03-07 22:49:00
原來這是憲兵隊噢 我還以為是黑道哩
越高層級 要負越大責任 沒人指使 小兵根本不會去做這事
作者:
WarShrike (WarShrike)
2016-03-07 22:50:003K臉太腫記得去掛急診
作者:
lingz1024 (Brand new year)
2016-03-07 22:51:00說黑道我信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6-03-07 22:52:00
去逮捕中共的間諜陣仗都沒這大
沒說是國軍 去問路人有八個會說是黑道討債吧十個有八個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3-07 22:54:00決策者躲起來要指揮者推執行的憲兵當砲灰今天的質詢,決策者還是不明,指揮者好幾個版本我會說憲兵被當砲灰,是因為下這決策的人不太可能不知道
就說他們的行為超像強盜的 還護得下去 我真的很想問9.2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3-07 22:56:00決策不是政戰就是保防 憲兵應該只是出人而已
媒體又再扭曲了,幫他把車騎回家叫扣車?你叫涉嫌人自己騎車帶路,萬一他心情被影響不能專心騎車出車禍,你
作者:
njnjy (邱若男我要幹死妳)
2016-03-07 22:57:00照案情進度 國防部長應該也快滾了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3-07 22:57:00這種行動整個違法,到時候上法院沒什麼勝訴的可能
趴 你們到底吃藥了沒??這樣跟白色恐怖有沒有像到???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3-07 22:57:00憲兵基本上不管這種事情 文件是政戰跟保防的事情
問題是 人家就沒犯法 你根本就無權叫人家跟你走 還徵車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3-07 22:58:00還好軍事法庭廢了 不然100%被一切依法辦理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3-07 22:58:00>>Y1999 我卻認為連你說的這兩個單位都是被黑手推出來指揮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3-07 22:59:00應該是黃復興的學長下指令 政戰保防下命令 憲兵執行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3-07 23:00:00要搞成這種規模 泡泡都沒種亂搞拉...
作者:
WarShrike (WarShrike)
2016-03-07 23:00:003K換帳號?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3-07 23:00:00在我看來,這是只管沒收文件完全不管合法性的做法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6-03-07 23:00:00
幹!國防部白天的時候怎麼說的? 難怪不敢公佈影片 幹!
9.2趴 你們是不是打算資料都不更新 就跟大家吵到底阿??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3-07 23:01:00如果明知法律上站不住腳,那從指揮到執行都是砲灰了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3-07 23:02:00最高層應該很難抓到 至少把指揮的打到死
請更新資料 別再跳針 那就是民眾的私人財產 不是贓物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3-07 23:02:00然後我不認為現在的「軍方」有動機用這種手段沒收該文件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3-07 23:04:00管媽不是說他手上有數位檔?準備抓鬼囉?
就怕那份文件根本不存在 只是嚇嚇國防部而已.......
作者:
OoyaoO (ä½ ä»Šå¤©å´©æ½°äº†å—Ž 囧)
2016-03-07 23:09:00嚇人而已吧 不然質詢的時候SHOW個1.2張出來對面就要尿了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3-07 23:14:00政戰指揮司法警察(憲兵)辦案 一整個亂搞
作者: frank02101 (阿維) 2016-03-07 23:14:00
太可怕了,白色恐怖再現
國家的公文會是私人財產?從魏先生買賣公文的行為起算,還沒超過追訴時效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7 23:22:00那個009不要在推文裡面廢話好嗎?!質詢影片一大堆,國防部不停地被立委打臉,要不就啞口無言,不會自己去看喔整個程序亂七八糟,國防部自己人都兜不攏了,你護航個屁
國防部遇到無知又強詞奪理的立委,就像老實店員遇到奧客而啞口無言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7 23:31:00如果質詢內容叫做強詞奪理,那你的書真是白念了,立委都是照國防部提供的資料和法條下去推論,國防部還可以打自
作者:
hancke (Everdream)
2016-03-07 23:32:00幹你娘只會躲在推文裡跳針的廢物死蛆死全家 幹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7 23:32:00己臉,這種程度的辯白根本不必立委強詞奪理隨便叫個台清交的大學生都可以用邏輯打他們的臉
明明依法搜索被立委推演成違法搜索這些文件外流會讓當時匪諜案檢舉人身分曝光,檢舉人被洩漏是很嚴重的事
樓上 國防部自己都說非機密了 你到底要跳幾次針阿???
國防部給多少錢阿 請這種咖護航 XDDD現在行情不知道還有沒有500?
再說一次 國防部說 那不是機密 那不是機密 那不是機密不是機密的東西 也就沒有擔心曝光的問題 你要跳幾次針?
亂檢舉人要抓出來跟國民黨一起當眾切腹呀現在台灣的匪諜就是國民黨呀 一起死一死吧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3-07 23:47:00共諜案都有軍事檢查官帶隊抓人了 這種鳥案居然是政戰指揮憲兵無票搜查? 事後還可以塞給獎金?真的是來點會的吧
你的個人資料也沒被核定為機密阿,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洩漏嗎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3-07 23:49:00搞違法搜查 結果導致你口中超重要案子無法起訴 誰負責?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7 23:51:00最高法院判決:受搜索人要有同意之權限,將相關意旨記載於筆錄,軍方沒有筆錄就進行搜索!009你怎麼看?
所以檢舉人資料不是個人隱私,沒有核定機密就可以洩漏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7 23:52:00索完取得證物後於三天內須立即移交給檢方,2/19搜索,都3月事情爆發了才要移交,請問009怎麼看?這些都軍方承認的喔?你不是說沒違法?請你質詢影片看完再來浪費大家時間
所以侵入民宅 民眾的隱私人權都不必管了??還有 隱私權被侵犯 應該是由自己檢舉 而不是由軍方去處理 請問一下 你哪裡看到受害者去檢舉了??
就跟你說不是秘密了 你打算跳幾次針 那已經是二三十年前的事 變成歷史了OK???
那只是不是國家機密保護法的機密,還有刑法上的應秘密事項你認為檢舉犯罪,40年後可以把檢舉人曝光?刑法的妨礙祕密如果涉及營利,是公訴罪魏姓民眾有買賣營利行為
作者:
ndd2 (ndd2)
2016-03-08 00:18:00輪不到政戰+憲兵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00:19:00早就解密了還機密 越看越像反串的XDD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6-03-08 00:20:00
刑法哪條啊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00:21:00刑法哪條搬出來啊 講得振振有詞是想唬爛一百次變真理嗎光沒搜索票就該死了
麻煩樓上讀一下國家機密保護法,非該法的機密並非就一定不是刑法上的應秘密事項你不知道刑訴上沒搜索票的規定嗎?有同意搜索,有附帶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00:27:00人家法律底的次長都承認也認定解密 你專業還是他專業XD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8 00:28:00XD就叫你去看質詢內容了,要辯也先做點功課好嗎?人家軍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00:28:00沒搜索票必須要符合相當之條件 魏先生符合哪個條件?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00:29:00人家是現行犯?有具體事證?還是我爽就好的有罪推定?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8 00:29:00一下跳針刑法,人家問你哪條就開始跳針國家機密保護法
妳檢舉犯罪,妳的身分不會是國家機密保護法的機密,但是是一般刑法應秘密事項,你懂嗎?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8 00:30:00人家徐國勇憲法都搬出來了啦,你還在刑法、保護法勒!所以你說軍方次長說謊囉??你這麼厲害軍方該頒個匾額給你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00:31:00根本就是無視現實的硬抝 國防部應該滿需要你去上班的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8 00:31:00人家次長徐國勇還要叫他聲法律前輩,請問您009哪位阿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00:33:00解密了啦還機密......再抝嘛XD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8 00:33:00你連爭議是什麼都搞不清楚,現在不是該民違不違法的問題是軍方程序的重大瑕次,嚴重侵害人權,誰在跟你機密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00:34:00人家法界大前輩被一群立委打到還手不能 就你解釋得可以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00:35:00大逆轉起死回生耶 那我要這群人幹嘛XD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8 00:36:00連重點都不會畫...你到底高中畢業沒?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8 00:37:00沒有瑕疵阿現在這些立委是在唱歌給你聽喔?民眾在發瘋?質詢內容那些有問題你列出來嘛!軍方不反駁你反駁阿!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00:38:00沒有瑕疵 那院長 部長是道歉心酸的喔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00:39:00軍方連依什麼法都講不出來不是嗎XD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8 00:39:00好一句洗腦就輕鬆不反駁囉...還是根本反駁不了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8 00:40:00從你的回覆就知道你連質詢內容是什麼都不清楚莊孝維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3-08 00:42:00問你亂扯什麼你又講不出來,只會講些空泛的東西小朋友多念點書啦...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00:43:00依刑事訴訟法 可是違背憲法第九條 欸大師你怎麼說?
作者: todayful 2016-03-08 01:43:00
之前硬拗的人咧?都到女版去了?這裡還有一個不死心的XDD
作者:
gg0079 (edr)
2016-03-08 08:24:00端看你怎麼定義贓物 贓物本身就有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