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6-03-18 11:31:33: 我也贊同 颱風價後要補班
: 不過前提假設是
: 以後嚴格監督並重罰天龍國加班沒加班費的怪現象
: 一旦違規 裁罰金額 50萬起跳 一罪一罰
: 檢舉人可以獲得金額的50%作為檢舉獎金
: 那我雙手贊成 颱風假是該補班的
: 而且本人強烈建議這麼做
話說DPP已經立院過半了 是不是該把一些不合時宜的罰款全面檢視
把一些重罰"3"萬甚麼鬼一些明顯跟不當得利不成比例的罰金修掉
並增加懲罰性罰款來增加稅收或者是專款基金不是很好嗎?
勞工局一直在那邊重罰三萬是殺小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