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b120400 (花滿樓)》之銘言:
: 其實要完全展現民意
: 靠i-voting或公投都難杜絕爭議
: I-voting有監票驗票的爭議
: 公投有議題訂定的爭議
民意是多面向的,但公投是二元的(是與否,要或不要)的。
所以公投結果是無法展現“整個”民意。公投能呈現出來的是一個強迫你選邊站的民意。
但公投還是有其必要性,因為有些議題是立法院不敢(因為太重大,立委不敢背鍋)或不會做的。例如統獨議題或涉及立委本身利益的法案(自宮條款)。
這時人民就可以透過公投把立法院碾過去,直接強迫政府去做。就像318時如果我們有合理的公投法就可以直接用公投把馬政府的服貿幹掉。
不過公投本身就帶有否定代議政治的意味,加上又是個零合的決定,違反了政治的本質(也?
N是喬來喬去,在各種妥協中尋求最大的正義),所以公投其實在使用上有很大的限制跟很多
的要求條件(例如充分的資訊而不是只有z>b或社會上有討論的空間........)
不過台灣的鳥籠公投法跟本把台灣的公投搞成射不出去的鳥彈或射出去會自爆的自爆彈(不?
貒撐巧韝牊鼤?)。所以公投法真的要修。
: 最好的方式就是完全下修罷免門檻
: 然後選上的政治人物就能放手去做
: 沒被罷免就代表你還符合大多數民意
: 也不會再出現佔領立院的動機與合理性
: 靠你們嚕 dpp的立委們
一定要下修!! 你知道找人連署有多難嗎?不理你就算了,有時還有莫名人士來關切,甚至
會被罵或被打! 最後連石內朴都無法罷免真的很幹!
我一直記得提高門檻的就是該死的國民黨,他媽的這輩子投誰都可能就是不投國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