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浩鼎案》立院曾修法幫中研院「開後門」

作者: baron1860t (拙貓)   2016-04-01 19: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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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ron1860t (拙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浩鼎案》立院曾修法幫中研院「開後門」
時間: Fri Apr 1 17:49:38 2016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 浩鼎案》立院曾修法幫中研院「開後門」 黃昭順:當時笨得要死
3.完整新聞內文:
黃昭順說,整個法律當時可說是為中研院「量身訂做」,她和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笨得要
死」去修法。(陳明仁攝)
浩鼎案延燒,國民黨立委黃昭順31日指出,當年立院經委會修法《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讓政府研究機構人員可持股,形同是為中研院「開後門」,進而引發今日浩鼎爭議,
要求經濟部應儘速修法。經濟部長鄧振中說,目前經濟部沒有這個打算,如果立委有意見
,會再檢討。
黃昭順指出,當年為推廣生物科技,在極度信任中研院的情況下,只花2天時間就修法通
過《生技新藥發展條例》,不僅讓公司記名股東可以免徵20%營所稅(第6條),又讓政府
機構人員可持股、同時可兼創辦人、董事跟科技諮詢委員(第10條)。黃昭順說,整個法
律當時可說是為中研院「量身訂做」,她和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笨得要死」去修法、希望
推動生物科技發展,怎知卻有人從中「五鬼搬運」、內線交易,讓中研院蒙羞。
黃昭順自覺「對不起國家、對不起當時要發展生技新藥的動機和目的」,希望經濟部能在
最短時間修法,杜絕未來再出現第2、3個浩鼎。鄧振中說,當時此法確實是為了發展生技
產業,但目前沒有修法計畫,若委員有意見,可以再檢討。
黃昭順一邊「懊悔」當年,一邊也問鄧振中對中研院長翁啟惠未返國一事的看法。鄧振中
先是靜默閃躲,後來禁不起黃連番追問,才勉強答:「大家都希望能把這件事弄清楚。」
黃昭順接著說,《生技新藥條例》為特定單位開窗、讓立院無法監督,相關人員又可領高
薪,對其他公務人員來說相當不公平。她也問鄧振中薪水是否比翁啟惠低,鄧振中只能尷
尬笑答「委員你知道我的薪水」,還被黃昭順酸:「我哪知道你薪水多少?你又沒交給我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96490
5.備註: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當時立院完全三讀的會議記錄
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965403;0873;0884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的條例內容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40046
看會議記錄順姨並不是提案人也不是連署人,
她怎麼會說當時笨去修法,是指其它階段嗎?
而經濟部長被問到要不要修法更改時說沒有打算修法。
照其中第10條內容:
[第 10 條
新創之生技新藥公司,其主要技術提供者為政府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時,該
研究人員經其任職機構同意,得持有公司創立時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權,並
得擔任創辦人、董事或科技諮詢委員,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之限制

前項研究機構及研究人員,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認定之。]
看來中研院人員經任職機構同意是可以有自己提供技術的公司持股的,
一些有關的新聞消息都是什麼據中研院人員透露的不具名非正式回答,
為什麼中研院不直接正式公開回答翁當初有沒有申報及同意?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5-04-01 17:51:00
要人家交薪水給你 當你老公死了 還是公開承認姘頭???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01 17:51:00
記者反串要告訴你嗎?
作者: luuluu (巨兔)   2015-04-01 17:51:00
為了護黨產 這一役拚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5-04-01 17:52:00
中研院是翁的形狀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5-04-01 17:53:00
所以不違法,對嗎?
作者: t0kyohot (天天彈出來)   2015-04-01 17:55:00
官啊
作者: rosemoli (天天開心喔)   2015-04-01 17:56:00
瑕疵只在沒申報二等親而已吧
作者: talrasha (拉拉)   2015-04-01 17:57:00
神掌:我在夏威夷沒房子
作者: mepe1018 (mepe1018)   2015-04-01 17:58:00
恩...這場戲 越看越妙
作者: gotfree (自由人)   2015-04-01 17:59:00
賺錢有罪?所以要用道德獎章去吸引高階研究人才?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5-04-01 18:00:00
研究出成果,政府會打一面壓克力獎牌給你
作者: aquahau (orz...)   2015-04-01 18:02:00
作者: corholio (Joshua Li)   2015-04-01 18:04:00
不管你們這些精英奴才就是要無償奉獻,然後技轉我們黨轉投資的讓我們賺大錢拉
作者: gsx7777777 (麵包)   2015-04-01 18:05:00
幹,最好只有中研院適用啦,豆子姨!法律先看清楚好嘛
作者: fcku413 (!!!!!!)   2015-04-01 18:05:00
這不就表達 翁他根本沒問題嗎既然本來就可以持股 一群阿雜在吵啥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5-04-01 18:08:00
好拼好拼
作者: gsx7777777 (麵包)   2015-04-01 18:10:00
然後股東免稅只限法人股東,最好翁用的到啦,賤!
作者: limitpanda (Limit Panda)   2015-04-01 18:12:00
創辦人不能持股真可憐
作者: foget (阿弼)   2015-04-01 18:17:00
幹 啊不然做完研究 整碗給你端走 然後發一張獎狀?
作者: i386 (i386 cpu)   2015-04-01 18:23:00
獎狀一張:功在黨國
作者: somedoubt (人獨立燕雙飛)   2015-04-01 18:24:00
幹,一堆死白爛,拿的比人多還裝清廉
作者: gsx7777777 (麵包)   2015-04-01 18:25:00
然後該法從96年頒佈後就沒修法過,豆子姨是平行時空膩!
作者: fcku413 (!!!!!!)   2015-04-01 18:40:00
他就跳出來證明翁根本可以持股可以投資阿
作者: UniqueView   2015-04-01 18:48:00
為啥研發人員不能持股?台灣研究人員一定要兩袖清風?這什麼歪理
作者: whisp1222   2016-04-01 19:25:00
覺得對不起國家就辭去立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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