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北市強制街友就醫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6-04-02 02:10:21
拘束人身自由是憲法明文規定屬於法官保留事項。人權團體或法界人士詬病的是,其當街強制押人就醫,事先精神科醫師知情否?是否合乎正當法律程序?
再者,精神衛生法,將原本拘束人身自由屬於法官裁量之責,推卸給精神科醫師,也深受醫界批評。
總之,若真要落實人權保障與現實需要,應該修法,讓強制就醫如同搜索或羈押一樣,原則上採令狀主義,由精神科醫師聲請,由法官發票執行,方有止爭之可能。
※ 引述《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之銘言:
: 我之前對於柯文哲缺乏民主法治素養也多所批評
: 然而單就這兩天的新聞看來
: 我看不出來台北市政府有特意要剝奪街友與精神病患者的人權
: 政大的事件起因是民眾通報, 然後處理的過程其實和以往也大同小異
: 這套做法是全國統一的, 是否能住院目前法律規定是精神科醫師判斷
: 如果大家真的如此在意精神病患的人權
: 幾年前修法時就應該注意
: 將是否強制住院改為法官先判定, 精神科醫師再收治住院
: 大家真正該監督的是衛福部
: 衛福部確實有說要檢討強制住院門檻, 認為目前的門檻太高
: 如果真的如此再乎精神病患人權, 那請從源頭的立法與修法開始監督起
: ※ 引述《funkboy (petrucci)》之銘言:
: : = = 我覺得社會跟政府已經陷入集體瘋狂的狀態
: : 現在北市府的做法等於把有問題的街友遊民跟潛在危險份子
: : 畫上等號
: : 試問之前的隨機殺人犯都是這樣的人嗎?
: : 再者
: : 為什麼之前憲兵事件大家會這麼憤慨
: : 是因為憲法所賦予人身自由的權利是不容許輕易剝奪
: : 凡是羈押 逮捕 拘提有運用強制力的部分
: : 都是需要嚴格的法律要件許可。
: : 今日的強制就醫的部分就是依精神衛生法
: : 送他強制就醫
: : 有人可能認為,反正交給醫生評估,沒問題就放出來啊~
: : 然而實際上這種做法過去就十分被詬病
: : 今日刑事的部分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尚且需要法官審核
: : 而精神病患卻僅是醫生評估就可以沒有止境地限制他的自由
: : 所以後來才有所謂的提審制度。
: : 街友遊民衍生的問題是需要解決
: : 但是並不是用這種方式處理,更不是將他跟隨機殺人危險犯
: : 畫上等號。如果現在還朝放寬強制就醫標準
: : 絕對是開人權倒車。
: : 以前有三人提報流氓就可能被管訓
: : 以後只要有人提報精神病就可能被強制就醫
: : 啊~誤會一場你跟醫生講,啊~醫生又誤會一場
: : 來來來依提審法看法官願不願意放你出去。
: : 王寶萱如果真的希望柯P好,這種粗暴的作法就應該
: : 修正,今日新聞所提及的圖書館街友
: : 是有到攻擊人的地步?當然她衍生的噪音謾罵是另一個問題
: : 但是她的行為是可以直接就強制就醫限制她的自由?
: : 各位好好想想吧!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4-02 02:13:00
那請和立委說,現行規定就是這樣,請立法院改吧。
作者: virginleo   2016-04-02 02:23:00
需要強制就醫大多是緊急狀況(自傷/傷人) 聲請來得及?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4-02 02:24:00
法官哪有打臉?法官還不是請教精神科醫師的意見後才讓搖搖哥出院,現行規定請自行GOOGLE「精神衛生法」。不然法官哪可能知道搖搖哥的真實情況是怎樣,他又不是醫師哪有打臉?入院時有醫師診斷,住了一晚,情況好轉不就可以出院了,你以為要強制送醫很容易嗎?
作者: virginleo   2016-04-02 02:42:00
申請強制住院要有診斷證明沒錯 但強制"就醫"並沒有因此常有被強制送醫者 到院經醫師評估未達強制住院標準但不能依此結果而事後諸葛 反推當初"不應"強制就醫
作者: taiwan1789   2016-04-02 02:51:00
推樓上 不然出事變社工的錯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6-04-02 03:06:00
所以才主張修法,讓法官承擔起裁量權則責,別為難基層人員。
作者: virginleo   2016-04-02 04:18:00
沒錯 現行法令就是"有立即之危險(之虞)者"才能強制就醫弔詭的是 等到真的發生立即危險才處置 若傷害已經造成民眾又要抱怨政府消極不作為 放任沒管制沒預防憾事發生或是出了事才來擦屁股之類.... 那到底該怎麼做呢?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6-04-02 04:51:00
試問,當一個"正常人"因一時激憤而殺人,或因某些因素而預謀殺人時,政府是只能事後擦屁股,還是能事前預防呢?老實說,我認為這次事件,我們所謂的"正常人"的反應似乎過於恐慌激烈。再者,這兇手真是精神病患嗎?說不定他也是正常人,裝瘋避責也說不定。若精神鑑定出來王嫌是跟我們一樣的正常人,我們是不是也需要被強制就醫呢?貼標籤在這些無能為自己辯駁的精神病患或遊民身上,說穿了,只是我們這些正常人一時間無法消化自身的恐懼與焦慮,自私且腦殘的作法。
作者: virginleo   2016-04-02 05:11:00
的確 人權核心價值不容撼動 實際上精神病患傷人的比率也比正常人低 甚至有些病患比正常人來得更可愛好相處今天提出這些意見也不是想標籤或是贊成無差別強制送醫只是想指出現行精神衛生法的不足 以及與民情衝突之處過去曾經辦過幾件強制住院的案例 也曾在第一線面對處理不願接受治療的嚴重病人 以及心力交瘁或不理性的家屬深感無力與挫折 一時有感而發罷了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6-04-02 05:27:00
嗯,發生這類殘忍的社會事件,最能消除我們心中恐懼與焦慮的,不是互相貼標籤,而是相互的體諒與相互的關愛。大眾過激的反應,過苛的指責,是因為他們真的不知該如何處理心中的恐懼感,也急於要一個答案而不可得的反應。諒解他們吧,也別太過分要求自己,您做的已經夠多了。 您辛苦了,在此向您致敬。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對人打手槍算有危險嗎?立即危險是要挑他正在打手槍的時候送醫嗎?
作者: saisai34   2016-04-02 08:44:00
那要先拿手機錄下他打手槍的畫面不然人權團體會說沒證據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4-02 10:12:00
就警方的便宜行事惡習,把強制說成輔導啊我不知道柯文哲有沒有認識到他底下絕大多數人還是威權觀念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4-02 12:38:00
反正以後如果在網路上批評政府也變成精神病患 那就不要批評就沒事啦 我們相信中華民國政府只會針對精神病患抓幾個人 至少讓人很安心啊 奉公守法性向正常就不怕被抓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