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統一之後我們要幫中國人打仗嗎?

作者: LiuSky (天空)   2016-04-05 00:46:41
※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之銘言:
: 嗨!
: 我來回覆你吧!
: 其實你這麼激動,但卻錯誤百出。
等了這麼久
結果你只生出了一篇顧左右而言他的垃圾
果然你的腦子沒啥料 怪不得聽不懂人話
: ※ 引述《LiuSky (天空)》之銘言:
: : 你的這些說法我早就打過臉了
: : 只能說裝睡的人叫不醒 講也講不聽
: : 我看你的目的是刻意重複錯誤的觀念
: : 好偷渡你想夾帶的意識形態
: : 你真以為錯誤的說法一再重複你就以為會是正確的?
: : 你以為謊言說一千遍就會變真的?
: : 為了應付你繼續散播謬論
: : 我只好花點時間把以前的論述再打一遍了
: : 所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已經被否決了
: : 所以你上一篇講要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是講給誰聽的?
: : 再說一次
: : 你自己講要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 : 現在又說憲法否定武力統一中國
: : 那請問你上一篇說要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是要如何統一?
: : how?
: : 第一次看到有人可以這麼不知羞恥地前言不對後語
: : 自己說要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 : 被我質疑為何不加入國軍
: : 還反過來說憲法早就否定武力統一
: : 那你豈不是承認你一開始說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是屁話?
: : 自己打自己臉 還一副理直氣壯地好像已經反駁我的模樣
: : 真不知道是腦袋太差 沒察覺你自己的邏輯矛盾
: : 還是臉皮太厚 明知道自己邏輯矛盾 但偏要恬不知恥地裝成好像贏我的樣子
: 1.中華民國憲法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已經於
: 1991年4月30日明令宣告同年5月1日零時終止。
: 這代表甚麼?
: a.中共已經不視為叛亂團體
: b.中華民國沒有法源依據以武力統一中國
: 所以你的問題:如何用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 依照1991年2月23日國統會通過的<國家統一綱領>
: 同年3月14日獲行政院第2223次會議通過,
: 過程中民主進步黨和中華民國前總統李登輝亦參加了
: 決議過程
: <國家統一綱領>設定統一進程,可以回答你如何統一
: 我直接節錄最後階段
: 遠程--協商統一階段
: 成立兩岸統一協商機構,依據兩岸人民意願,秉持政治民主、經濟自由、社會公平
: 及軍隊國家化的原則,共商統一大業,研訂憲政體制,以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 民主、自由、均富也是三民主義追求的目標。
: 目前國統綱領是被"凍結"。在中共及美國的壓力下並沒有廢除。
: 依照國統綱領已經交代如何統一了。
被凍結了 意思是終止適用了
所以你不可能根據國統綱領進行統一
除非你要解凍
所以還沒說你到底要如何用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用一個已經終止適用的法律進行統一?
: : 這三段我早在幾周前就在推文中反駁你
: : 沒想到你竟然還有臉拿這些已經被我反駁的說法出來丟人現眼
: : 我還發現你竟然繼續重複張貼這套謬論
: : 看來你是打算不斷說謊 直到它被廣為接受為止
: : 可惜你這套說法破洞百出 稍有憲法常識都能反駁
: : 你這套說法大概只能騙騙不會google的老年人和小孩吧
: : 為了避免你繼續散播謠言,欺騙大眾並偷渡你自己的意識形態
: : 我只好再花點時間打點文字,以正視聽:
: : 首先,
: : 我國憲法並沒有規定未來是要統一的
: : 所謂憲法前言
: : "為了因應國家統一前的之需要"
: : 只說了目前兩岸的現狀是分裂的兩個國家
: ^^^^^^^^^^^^^^^^^^^^^^^^^^^^^^^^^^^^^^^^^^^^^^^^^^^^
: 你偷渡了你自己的概念。 真是奸詐啊!
: 憲法並沒有說分裂的"兩個國家"
: 而是兩個區域: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
憲法中的自由地區就是指中華民國
大陸地區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你可以不同意這套解釋
但你不得不同意這個解釋是合憲的
而且在被台灣民意普遍接受
: : 並沒有暗示未來兩岸應該要統一
: : 你會認為這表示是統一憲法
: : 純粹是你自己根據自己的意識形態所做的解讀
: : 並非憲法唯一的解釋
: : 事實上根據不同意識形態的解讀
: : 這個憲法前言可以完全解讀成不同方向
: : 考慮一下:"為了因應全球暖化前的需要 特制定以下條例"
: : 難道我們會說這套法律的目標是達成全球暖化嗎?
: : 相反,我們會說這套法律的目標是為了防止全球暖化
: : 若把這套解釋套用在增修條文前言上
: 文字遊戲!
: 因應統一的需要,這要國文老師來跟你解釋嗎?
: 如果沒需要幹嘛訂定憲法稱修條文????
看你提出國文老師就知道你是憲法的大外行
事實上憲法就是能夠這樣解釋
這也是為何憲法不會由國文老師來解釋的原因
: 再補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第一條
: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
: 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
: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 開宗明義就是說因應將來國家統一所設定的法律。
^^^^^^^^^^^^^^^^^^^^^^^^^^^^^^
另外你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說嘴沒反駁到我
"因應國家統一前的需要"
在我的解釋之下可以是反統憲法,甚至是華獨憲法
你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反駁我根本沒意義
因為憲法高於法律
另外就算是你自己引用的文字
也沒任何一段文字國家統一是終極目標
只說了
"國家統一前" => 五個字
而不是
"因應將來國家統一" => 八個字
你能把"國家統一前"這五個字
腦補成
"因應將來國家統一"這八個字
只說明了你是個被台灣唾棄的統派
為了統一可以睜眼說瞎話地把五個字說成八個字
除此之外 並沒有證明國家將來要統一
根據你所引述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前言
第一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開宗明義就是說因應將來國家統一所設定的法律。
只說明了兩岸現狀是"國家統一前",也就是兩岸現狀是"非統一"
也就是"分裂"的兩國
根本不存在任何說國家將來要統一的描述
你自己想統,不要把自己的主觀意願強加在法律之上。
: : 我們可以說增修條文的目的是防止統一
: : 因此增修條文可以說是完完全全的"華獨"憲法
: : 是為了防止中國統一台灣而制定的
: : 這套解釋甚至還比你的統一解釋還要更照顧到增修條文的整體邏輯一致性
: : 要知道憲法的解釋是不能單獨解釋的
: : 必須和其他憲法法條放在一起進行通盤整體的考慮解釋才是正確的憲法解釋
: : 若把增修條文的內容拿出來看
: : 你會發現中華民國總統竟然只由台澎金馬不到整個中國2%的人口直接選出
: : 這個總統能夠代表整個中國嗎? 顯然不可能
: 當然可能。而且是事實
: 世界上依然有22個國家承認這樣的原則!
: 你不能睜眼說瞎話就說不存在!
事實上是有160多個國家不承認
其中包含美日歐等主要國家
至於你說的22個國家則是連你自己都叫不出名字
: : 這個總統只能代表台澎金馬人民
: : 因此為了讓增修條文前言能和增修條文本身邏輯一致
: : 最好的憲法解釋是說
: : 增修條文的目的是為了讓台澎金馬人民能夠不用顧及整個中國
: : 而能直接選出代表他們的總統
: : 因此"華獨"版的解釋比起"終極統一"版的解釋更符合憲法前後的邏輯一致性
: : 因此"華獨"版的憲法解釋才是正確的解釋
: : 而"終極統一"版的解釋只是破碎的、矛盾且不一致的錯誤解釋。
: : 另外,你講的第三點也是錯誤的
: : 國民黨和民進黨都有各自對憲法的解釋
: : 李登輝對於憲法解釋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
: : 之所以是"國與國"是因為憲法前言"為了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暗示
: : 目前兩岸是分裂的兩國家而非統一的一個國家
: : 之所以"特殊"是因為一般的國與國的人民關係不會特別以另一條法律定之
: 明明就有,又再偷渡!睜眼說瞎話!
: 有條例叫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就是規範!
: 憲法增修條文
: 第 11 條
: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 特別之規定。
:
所以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啊 LOL
看來看不懂我的點就在亂噴了
你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出來
只是證明了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而非"一般"國與國關係
但你無法否認無論是"特殊"國與國關係還是"一般"國與國關係
都是"國與國"關係
: : 但是兩岸人民之間的關係卻有特別的憲法規定
: : 因此"特殊"
: : 而陳水扁時代
: : 則是眾所周知的"一邊一國"
: 所以憲法裡更本沒有所謂一邊一國,也沒有兩國。
: 就只有自由地區(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憲法裡沒有
所以才說要透過解釋啊 LOL
陳水扁和李登輝就是把自由地區解釋成中華民國
大陸地區解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
你完全無法否認這個解釋是完全合乎憲法的解釋
憲法可沒規定不能把"大陸地區"解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
: : 基本上沒有超出李登輝對憲法解釋的範圍
: : 而馬英九對憲法的解釋則是"一中各表"
: : 雖然馬英九曾經派吳伯雄去中國提出"一國兩區"的說法
: : 但碰到中國的軟釘子 因此馬英九最後一縮回一中各表
: : 無論是"特殊兩國論" "一邊一國" "一中各表"
: : 都是歷任執政黨對於憲法中兩岸關係各自的解釋
: : 無論是"特殊國與國關係" "一邊一國" "一中各表"
: : 基本上都沒有超出憲法的解釋範圍 都是合憲的解釋
: : 當然對於統派的馬英九以及你來說
: : 他只承認"一中各表"或"一國兩區"才是合憲的解釋
: : 陳水扁或李登輝的"特殊兩國論"或"一邊一國"都是違憲的主張
: : 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
: : 憲法合不合憲並不是代表行政權的馬英九政府說了算
: : 而是大法官說了算
: : 大法官並沒有說陳李兩朝的解釋是違憲的
: : 因此陳李兩朝目前的說法都是合憲的憲法解釋
: : 另外嗆人覺醒公民不會讓你變得有說服力
: : 只能讓人覺得你可笑而已
: : 因為沒料 只能給人扣帽子
: : 以為扣人"覺醒公民"的帽子就能把"覺醒公民"的稱號給弄臭
: : 當然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 : 但我要告訴你
: : 就算是潑漆的陳妙婷也比你這沒料、沒有行動力、只會拿著被打臉的論述重複跳針的
: : OO(請自行帶入任何最能侮辱你的字眼)好一千萬倍
: 我真的只能說甚麼鬼覺醒青年,
: 你們是洗腦青年!
: 憲法法律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寫在那邊,白紙黑字。
: 你們是裝瞎。又不敢修法也不敢拿掉。明明立法院就可以修改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DPP為何連碰都不敢碰? 你還沒醒過來嗎????
: 你到底是騙敵人還是騙自己???
: 民進黨都已經在轉彎了,還這樣冥頑不化。
: 爛爆了!
被洗腦的是你自己吧 LOL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
本來就可以將兩岸關係解釋成兩國關係
甚至可以解釋成華獨憲法 反統憲法
你自己爽要像黨國敗類洪秀柱一樣 解釋成終極統一憲法 是你的自由 沒人管你
但你無法否認對於憲法 完全可以有另一種解釋
而"特殊兩國論"以及"一邊一國"的憲法解釋
是完全沒有被司法院所否定的 是完完全全可能的憲法解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4-05 07:23:00
好文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6-04-05 09:18:00
自己來解釋憲法?你算什麼咖?所有的法律就只有中華民國,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你硬塞什麼兩個國家根本是故意講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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