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柯文哲算慣老闆嗎?

作者: tw689 (台灣689)   2016-04-06 19:39:05
柯文哲上台之後整頓公務員
不過現在好像很多公務員加班都沒加班費
又超時工作,加上line call
就算公務員很混,但有些勞基法規定的都違法
然後底下的人一直走,都留不住
都很像是大家最討厭的慣老闆行徑
這樣柯文哲算是慣老闆嗎?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6-04-06 19:40:00
公務員不適用勞基法 你自盡吧
作者: Qmmmmmmmm (雷蠶寶寶)   2016-04-06 19:40:00
不用出本錢的慣老闆...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6-04-06 19:40:00
勞基法是甚麼 嗚 頭好痛
作者: Riya520 (GO!!!!!!)   2016-04-06 19:41:00
老實告訴你 大部分公務員加班都沒必要, 除非有特別忙的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6-04-06 19:43:00
樓上公務員?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4-06 19:44:00
休假是廣大勞工的小確幸,公務員若不休假還可累積一筆加班費,不過立法院預算中心推估,若以102年度中央政府平均每人不休假加班費為3.2萬元計算,全國年資15年以上的公務員(約20萬人)的不休假加班費,支出就高達65億餘元;建議應比照勞工做法,變更強制休假的計算方式,減輕國家財政負擔。預算中心還發現,國營事業的不休假加班費核發情形更高,台糖、中油及台電的不休假加班費,平均每人就核發5.4萬至5.8萬之間,而且有些事業公司沒有應休14日的強制規定,所有休假都可換領加班費,不僅違反休假制度的原意,還讓虧損連連的國營事業增加營運成本。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明定,公務人員每年至少應休假14天,超過14天的休假若沒休完,「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一般公務員依照服務年資享有7到30天不等的年假,未休完就發給「不休假加班費」,不過這項規定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有檢討必要。報告指出,比較日本、韓國、德國、法國等國家,僅有韓國的公務員領有類似不休假加班費的「年假補償金」,其餘各國均無類似的規定。http://tinyurl.com/h2ngza7
作者: Qmmmmmmmm (雷蠶寶寶)   2016-04-06 19:49:00
樓上為什麼可以連推呀...不用間隔秒數嗎?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04-06 19:53:00
柯已經有交待下面的人不要加太多班,加太多要出檢討報告不是柯要他們加,是他們自己愛加,有什麼辦法.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4-06 19:55:00
中央 立法機關 睡幾年了 ? zzz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4-06 20:23:00
算嗎?至少比勞工還爽了!更何況他們爽多久了!
作者: Xansus14 (剛吉)   2016-04-07 03:40:00
你有看過比勞工血汗的慣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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