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矯正署應該怎麼做?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6-04-07 19:04:57
※ 引述《Qmmmmmmmm (雷蠶寶寶)》之銘言:
: 今天鄭嫌出庭的第三點聲明大意是說,
: 矯正署都讓受刑人做一些高勞力、
: 低智商的工作,如裝牙線。
: 這樣並不能達到矯正的功能。
: 乍聽之下似乎有些道理。
: 但又能怎麼辦呢?
: 獄中的工作當然不能和外面的相比,
: 即便在社會上的一般工作都有純出賣勞力的,
: 要讓獄中的受刑人獲得更高階的工作,
: 應該很難吧...
1. 台灣很小,所以只能把受刑人關在工廠裡。
放出來服外役很容易被逃跑,因此重刑犯不能外役。
不然像鄭嫌就算不受死刑也應該放到塔克拉馬干正中間去挖馬路。
2. 矯正原本就是要做高勞力,低智商的工作,只有某些智慧犯有利用
價值可以被借調去協助資安或者洗錢防治的工作。
像張安樂那種也只配去裝牙線。
3. 監所的工作還是很多,很多食品也是搶手貨,行為不優良的受刑人
想去榨香油還輪不到,畢竟受刑人也是有薪水的,低薪工作也是一種
懲罰。
作者: Qmmmmmmmm (雷蠶寶寶)   2016-04-07 19:15:00
八卦板有一篇說,那聲明應該是由律師指導寫出來的...否則連其他受刑人的勞苦都會關心了..怎麼會對一般傭碌的捷運族下狠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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