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燃料費每年溢收逾119億?!消基會要求燃料費應採隨油徵收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290
這篇是2010年的文章了。
燃料費是為了維護環境成本的支出,
且規費本來就是使用者付費。
但是目前的燃料費徵收方式是只要是車主就要徵收,
縱使你的車很久沒有上路,或甚至車子實際上已報廢,
但只要沒去監理站註銷,然要繳燃料費。
若沒繳則費用會持續累積還外加罰鍰。
上次報載全台逾繳遭罰有好幾百萬人,
其中一個原因是繳費單都寄到戶籍地,
大部分的義務人都很容易錯失通知,
等到知道要繳時都是財產要被行政執行的時候。
真的很不合理。
所以燃料費應該改成隨油徵收,
用油最多的人應該繳比較多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