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ftisa (oo)
2016-04-15 12:43:35法務部長居然說因為台灣對詐欺的判決太輕所以要交給中國審
奇怪了,羅瑩雪自己是法務部長,法律有問題應該是你的責任,怎麼說得事不關己
好像判太輕不是你的責任一樣
又說不曉得案情真相,卻又說難道要保護罪犯嗎?罪犯有人權嗎?
既然你根本不知道案情內容怎麼未審就相信中國的說法,接受中國的指示做事呢?
記得羅瑩雪、馬英九都是支持廢除死刑的
相信你們在支持廢死的時候訴求的就是人權,怎麼現在又說罪犯不需要人權了?
對我來講覺得詐欺犯的罪刑太輕
但是這應該是修法改善國內的法律,而不是把人送給中國
不但喪權辱國,也反映了法律界不思進取,亂審亂判
扭曲人權的觀念,卻沒有任何教育、矯正罪犯的機制
這次的事件告訴我們應該讓法律界砍掉重練,而且要鞏固國家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