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灣對詐欺處罰輕,所以應由支那處罰?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6-04-15 16:24:44
這二天9.2%統派叛國賊, 包括環球時報等支那媒體都說
台灣對詐欺犯罪的處罰太輕, 所以國際詐欺案交給支那處罰是應該的
台灣人應該高興才是...
這種做法真是...
幹你媽的畜牲!!! 奇恥大辱!! 喪權辱國!!
我為啥這樣說???
因為認為我國司法不行, 所以支那有權處罰我國民眾
這在歷史上其實發生過, 而且大家耳熟能詳, 都學過.... 這是啥???
http://0rz.tw/uCcuf
領事裁判權(英語:consular jurisdiction)
即在一國家內,對於這個國家來說的外國
人在當地犯罪,可以不接受這個國家的法律審判,而這個審判的權力,歸屬於外國派來的
領事官(外交官)。這種特權在國際慣例上,僅交給外交官,一般人民不得享有;
但若一個國家的司法明顯落後,各國都會向該國要求一般人也享有領事裁判權(中國清朝、日本
在明治維新前都因此被要求領事裁判權)。
是的!! 當年各國要求日本和大清國給予一般外國人享有領事裁判權
其理由就是大清國與日本司法太過落後
為了保護本國人合法權益, 所以應該給予領事裁判權
這個領事裁判權, 通常包括外國人犯罪或者外國人是犯罪被害者
就這東西, 到今天都還被支那和日本人引以為歷史上的奇恥大辱
但到今天, 9.2%統派叛國賊居然沾沾自喜
認為支那處罰台灣人是應該的, 台灣人應該高興, 應該感謝支那
這群畜牲我已經不知道該說啥了......
幸好台灣人開始覺醒, 統派叛賊在台灣越來越沒有生存空間
否則如果台灣人連這種畜牲都能包容
台灣這個國家真的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作者: waga0826 (好好的就好)   2016-04-15 16:29:00
你明明知道原因的嘛!那氣憤什麼?不就大國說的算?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6-04-15 16:29:00
你的觀念跟神父一樣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6-04-15 16:33:00
神父的看法一直很中肯啊,不過我還沒看到他關於本案的文章就是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6-04-15 16:33:00
g6m3kimo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6-04-15 16:34:00
了解...感謝..
作者: Aadmiral (A將)   2016-04-15 17:08:00
台灣本來就不是國家;中華民國才是國家。你認為我們應該要享有對大陸的領事裁判權?
作者: c1951 (QQ)   2016-04-15 17:44:00
林北拳頭大 林北說了算 你崩潰了嗎??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serway99   2016-04-15 17:49:00
詐騙關大陸去別回來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04-15 18:49:00
領事裁判權是外國人犯罪事實發生在本國 比喻得不倫不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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