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臺灣當局縱容犯罪終將自食其果

作者: huzhou (菰城公子)   2016-04-17 03:13:36
一個社會的底線是擁有良知,最起碼的是非觀念。臺灣當局一再的觸碰底線,枉顧大陸
受害者的痛苦,包庇嫌犯,這是對正義良知的肆意踐踏,對大陸人民的極度蔑視,對兩
岸關系以及友好協商制度的刻意破壞的野蠻行徑。臺灣當局的這種不公不義之舉,必然
招致大陸人民與有良知的臺灣人民的極度憤怒與譴責,終究會失道寡助,自食其果。
長期以來,大陸人民飽受境外團伙詐騙之害,無數人因此遭受巨額財產損失,無數
家庭因此陷入經濟圍困,更有人為此走投無路,走上自殺的不歸路。而在臺灣,被詐騙
團伙騙取財產的案件也時有發生。詐騙是人類社會普遍詬病的社會毒瘤,是兩岸人民都
十分痛恨的嚴重犯罪行為。詐騙犯罪不但造成受害者的損失,也嚴重傷害社會信任,破
壞社會
穩定。
懲治犯罪,不僅是兩岸人民的共同的呼聲,也是社會的基本責任。詐騙團伙的不法
行為,理應受到應有的懲罰。同時,對詐騙罪犯施行必要的打擊,也是對那些意圖不軌
想發詐騙財的人的有效威懾。除此之外,還是對詐騙罪犯的一種改造,幫助他們走出錯
誤,獲取新生。只有加大打擊力度,才能剪除詐騙犯罪這一社會毒瘤,造福兩岸人民。
就在島內一些人士為近日大陸有關部門依法查辦在肯尼亞被抓獲的詐騙嫌犯爭奪所謂“
管轄權”,顛倒是非黑白,挑動兩岸對立的同時,臺灣當局悍然出動人員趕赴吉隆坡接
回馬來西亞的詐騙嫌犯,并當場釋放。這種卑劣的行為正好驗證了臺灣當局縱容犯罪的
事實。形象的說,就是臺灣當局左手的矛,戳破了右手立法機構的盾。在有能力分辨是
非黑白的人民看來,真是莫大的諷刺。
人必自尊而人尊之,人必尊人而人尊之,臺灣當局的這種行徑,正是對臺灣人民的不負
責任和羞辱,也是對大陸人民的藐視與羞辱。與臺灣當局標榜的“尊嚴”背道而馳。這
種行為才是真正的霸道和不可理喻。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用文明來說服”(龍應臺語
,筆者注)嗎?
正是因為臺灣當局在處理詐騙犯罪問題上的嚴重不作為且不知悔改,使得大陸有關部門
忍無可忍。事實證明,將肯尼亞詐騙罪犯抓獲遣返中國大陸懲辦是無比正確的選擇。將
來,在處理類似案件的時候,有關部門必須繼續采取嚴正立場,依照管轄原則,負起管
轄責任,嚴懲罪犯,還兩岸受害人一個公道。否則,縱容臺灣當局包庇罪犯的荒唐行為
,使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將辜負兩岸人民的共同期待。
作者: eqil (松下靜)   2016-04-17 03:15:00
坦白說兩邊都有做錯的地方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7 03:18:00
良知?你現在是在許願希望自己有這個東西嗎?如果 誰在縱容犯罪?原來連證據就公然無視程序強押擄人那叫做正義?那你的正義還真是畸形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6-04-17 03:39:00
保護自己的國民 堅持自己的立場那不是卑劣而是正義在貴國未依正當程序知會我國 即將肯亞的我國國民強制轉移至貴國時 已然侵害我國之主權及兩岸間既有之協定在法治國家懲罰犯罪是維持法律秩序的手段 然其必須在有正合乎法治規定之正當程序之下才能發現真實實現正義貴國對人權保障之觀念仍十分幼稚 才會有台灣政府是縱容罪犯之錯誤觀感 然在威權專制國家這也無可厚非
作者: bantex111 (大碗公)   2016-04-17 04:26:00
作者: Laziest   2016-04-17 06:17:00
說的頭頭是道又如何?自從活摘器官這禁忌之門打開後中國變全世界最大、最主要的器官捐贈國,巴不得全都判死刑把全世界的罪犯都移送到中國來換成錢,就只是變相的賺錢爾罪犯在中國跟豬肉攤的肉有區別?把你關在監獄養著=放冰箱犯人活著目的:待價而沽等人下訂單,人=>商品,還有啥好說的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6-04-17 06:29:00
放心啦,沒人想轉載廢文啦~再說,證據在你們中國那裡阿,沒證據難道就這樣把人抓起來嗎? 你們中國都這樣辦事的嗎?
作者: BAINE (岡山羊肉爐)   2016-04-17 06:29:00
不對啊 這些人到底有無犯罪不知道吧 先呈上證據再討論 這不是基本法學素養嗎?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6-04-17 06:53:00
那中共殺了三千萬人的殘虐罪行何時才要判刑?
作者: lockall   2016-04-17 07:20:00
哇~中共及其統治的人民甚麼時候這麼嫉詐騙如仇百度「盤點2015年中國十大融資騙局」XDDDDDD
作者: bantex111 (大碗公)   2016-04-17 07:50:00
作者: zwy (瑞士刀)   2016-04-17 08:01:00
縱容罪犯?請把朱安雄何智輝陳由豪羅福助這些人先送回台灣先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4-17 08:01:00
我支持你 縱容罪犯定會自食惡果這論點是正確的
作者: zwy (瑞士刀)   2016-04-17 08:02:00
還有習主席親人捲入巴拿馬文件,請黨中央好好調查,勿縱容唷~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4-17 08:03:00
因此我確實希望台灣加重最小刑期但也麻煩貴國分享犯罪資料給台灣不然沒有證據是要怎麼起訴?還有國際刑警組織麻煩不要再擋台灣加入一再的孤立台灣根本是害兩岸人民被詐騙集團操控沒有加入刑警組織,台灣根本無法處理跨國犯罪。受害的根本是我們兩岸的老百姓
作者: moramora (Ocean)   2016-04-17 08:46:00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中國!請慎思其中涵義
作者: gary2563 (蓋瑞)   2016-04-17 08:52:00
馬19說兩岸關係他任內最好 那怎麼連跟大陸要證據也拿不到?
作者: vainlegend   2016-04-17 09:46:00
反正總有人為了政治快感可以縱放罪惡,鬼島特產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4-17 09:52:00
中國當局縱容國民黨作亂將自食惡果錯推 ,補噓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4-17 09:57:00
政治快感還是要建立在法治基礎上 講求證據力我恨詐騙集團 因此我認為現在要著眼的點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6-04-17 09:58:00
對呀 絕不能放過國民黨與共產黨這兩大罪惡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4-17 09:58:00
是如何讓兩岸的犯罪資料傳遞制度化 跟國際刑警組織接軌以這例子來說 是否受害的都是基層人民
作者: desgnk   2016-04-17 12:06:00
詐騙島
作者: beagle2001 (邁向財務自由之路)   2016-04-18 00:34:00
馬政府沒做好,說真的也不用為之辯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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