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犯罪管轄權/法律逼我們…愛汝之敵人

作者: mew2 (sea bird 2)   2016-04-17 18:38:19
1.轉錄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7339/1634683
2.轉錄來源︰ 2016-04-17 02:00 聯合報 林俊銘/教(宜蘭市)
3.轉錄內容︰
台灣人在肯亞涉詐騙案,遭遣送中國大陸,兩岸角力尚未了結;又傳馬來西亞亦有數十人
涉詐騙案,其中部分遣返台灣,因「罪證不足」直接在機場放人。
或許政府仍會以實質管轄權來「積極偵辦」,但大部分人都會猜測,這就像國內「違建就
地合法」和「自家門口亂停車」一樣,終究是雷聲大、雨點小,令人慨嘆。
對法律人而言,遵守「法治精神」與「證據說話」本是天經地義,然而一般社會大眾的見
識與學養,畢竟不如高高在上的法官。只是對身在無能為力、自求多福陰影裡生活的市井
小民而言,「人權」是什麼?古人不是說「治亂世用重典」嗎?還是現在是「太平盛世」

看來「愛汝之敵人」是惟一的選項。
4.附註︰
做錯事就該受到懲罰 只要能伸張正義 台灣管不動的給大陸管一下不行?
綠營立委為了主權 寧可去保護嫌犯的人權 給了社會一個錯誤示範!
作者: Qmmmmmmmm (雷蠶寶寶)   2016-04-17 18:39:00
為了藉故再扯一下馬政府而已,沒別的...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6-04-17 18:54:00
不如這樣好了 重罪送大陸審判跟執行 輕罪送台灣審判把鄭捷 隨機殺人犯 死刑犯全部送去大陸~~~~~~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6-04-17 19:52:00
現在是乾脆開始倡導要無視法學專業了 聯合報好樣的 屌
作者: bantex111 (大碗公)   2016-04-17 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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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6-04-17 20:55:00
送lS才是正解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4-17 22:02:00
喜歡中共司法就直說 講得好像別人逼你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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