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7:08:07※ 引述《aidenlarse (Q沈)》之銘言:
: 事實上只要你有能力蓋大巨蛋就買回去
: 不能蓋就乖乖閉嘴
: 就這麼簡單
: 講的大巨蛋很簡單一樣
: 合約說解約就解約
: 這信用一掃地可就沒這麼簡單了
: 「商譽」這種東西一壞了就很難回來了
: 你又不是世界前三經濟體
: 當真世界圍者PTT鄉民跟市長轉一樣
: 事情很簡單
: PTT臥虎藏龍,趕快生出一個大巨蛋建築團隊就可以了
: 只是你們要說服銀行團讓他們願意相信你會蓋
: 而且能蓋完喔
: 如果沒能力,乖乖閉嘴看戲
: 反正是台北市民選出來的市長
: 自己選的請自己負責
小疑惑?大巨蛋時間軸這樣對嗎?
http://imgur.com/a/XQza2
節錄這一段時間: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6-04-19 07:11:00你扯扁政府 吱吱會跟你沒完沒了 先幫補血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6-04-19 07:16:00扁政府就只推了這一把而已 其他都馬跟遠雄談的 吱吱!!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7:34:00問題這樣遠雄會用中央挺我的大架子態勢來壓市府嗎?台北市政府表示流標,中央表示說撤銷流標。這算小細節?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4-19 07:41:00當時馬狗怎麼沒說遠雄有陳水扁撐腰? 哈哈
作者:
rx178mk2 (..............)
2016-04-19 08:21:00幫補血
作者:
dh168 (dh168)
2016-04-19 08:21:00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8:42:00重新招標只需要幾週啊,況且廢標後還可縮短時間可是我查了當時的背景就是廠商投標意願其實很低中央會不會是站在再次開標會淪於沒廠商願意投標的狀況?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8:47:00流標這件事情是很平常的,但中央比地方其實更想要遠雄蓋應該是無庸置疑的吧。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8:53:00對,這也是我的疑慮。就是合約到底怎樣訂是圖利?什麼樣算是商人的本領?這部分要如何界定跟評估?
事實真相是 台灣當時只有遠雄一家能做巨蛋 即使是今日 也還是只有遠雄一家能做...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8:57:00例如黃金店面合理租金一百萬,我只租給你50萬是圖利你要是我租給你一百萬,可你本領好一個月賺一千萬算圖利嗎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6-04-19 08:58:00吱吱的邏輯就是"只要有賺錢&只要跟KMT有關"就是圖利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8:58:00這部分有點難以討論,因為兩派說法差距非常大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08:58:00工程會撤銷是要馬巿府和遠雄再議 不是直接圖利遠雄這論點之前就拿出來戰過了 白痴還要再來一次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4-19 08:59:00馬市府去函遠雄判決流標 意思就是該標案重啟 但扁政院不准?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9:03:00那為什麼不重新開標而要再議呢?為了盡快有人蓋嗎?沒有違法或不當,撤銷地方行政處分是很平常的事情嗎?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4-19 09:10:00流標之後我也認為應該重新開標 而非政院下令地方要維持原案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09:12:00現在一個爭論點在 遠雄投標前會不知道這樣蓋一定賠錢嗎?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9:14:00說真的別把我噓爆..因為兩方的邏輯我聽起來都有很大問題當時的時空環境我覺得是這樣,人民盼蛋多年中央就乾脆說給遠雄做,反正沒人要標也不見得有能力作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9:18:003500億就是我的疑問?這是他的本領?還是政府的圖利?如果三千五百億,那即使賠償370億再花300億重蓋不行嗎?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09:19:00當時馬巿府都用同一招啊 開很困難的標 先逼退其他廠商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9:19:00這也是一個邏輯性的問題。假如遠雄賺三千五百億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9:20:00畢竟這是他去賺的錢,不是市府負給他的錢不是嗎??說遠雄是當時中央政府的內訂廠商我覺得有點不太相信我比較傾向相信就是沒人要作,只有她要做所以給它去弄了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6-04-19 09:23:00就一堆九點二整天罵柯市長 不會去檢討八十趴責任的馬郝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09:23:00遠雄這種大公司 投標錢怎麼可能沒算過會不會賺錢?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09:24:00得標了才哎說會賠錢 要求大幅修改合商 蓋一堆商場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09:26:00扁政府裡有遠雄的人也不奇怪啊 那時遠雄形象還很好吧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4-19 09:26:00北市府覺得更換協力廠商不妥 才會重談判定流標 但被撤銷?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9:28:00主要爭議合約內容的修改就是在2005年中央宣布流標無效得標者遠雄仍具備資格,然後在2006年的重簽的BOT合約看起來比2003年的原始合約更優渥。如果邏輯性來看沒錯啊只有我能蓋,地方政府判流標,中央政府說流標無效這樣重新議約會更優渥不是還算蠻正常的所以就是這個改變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4-19 09:32:00流標後重新開標可以讓其他廠商來競爭 就不會遠雄單一修改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9:32:00所以重點就回到合約是否合理,優渥條件是不是涉及圖利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9:33:00您這樣說豈不是指當年的中央政府有圖利遠雄的疑慮??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4-19 09:34:00no~我是認為流標就該重啟投標程序 政院撤銷地方則稍有詭異至於是否當初政院圖利遠雄?圖利很難證明 除非有對價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6-04-19 09:39:00吱吱說你圖利就圖利 大人快鍘他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9:45:00網友說"馬市府開很困難的標為了只讓遠雄有資格投標?"可是馬市府讓遠雄流標了,是中央政府說撤銷馬市府的判決所以遠雄仍然是得標者,BOT合約內容市府再去議約這沒有基本的邏輯矛盾之處?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9:52:00除了馬跟扁是麻吉一起串通遠雄來演這場戲我想不到別的了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09:54:00崩潰你的頭啦 XD 扁政府裡有遠雄的人有什麼奇怪?你覺得遠雄明知會賠錢為什麼要去投標?說穿了就是劇本早就寫好了 不論中央或地方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09:56:00如果不是中間殺出一個白目柯文哲 這計劃早就完成了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09:58:00這樣是推論扁政府跟遠雄串好?撤銷市府判遠雄流標的決議讓遠雄重新訂了一個比2003年版優渥的BOT合約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10:01:00工程會是徹銷決議 但沒叫你馬巿府修改90%的合約啊如果真要以責任來算 馬巿府至少佔8成吧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10:04:0090%....怎麼算的?真的要圖利也改10%就很夠了不過再怎麼改市府不需要直接拿錢給遠雄,是遠雄靠這塊地跟地面建物經營來賺取的,這樣說來真的是非常賺錢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10:06:00那如果解約370億,跟遠雄說你幫我再重蓋300億花了670億,市府來經營,應該還是賺得回來啊因為遠雄花300億下去蓋,沒賺回670都實在不算什麼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10:09:00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10:09:00這個合約到底讓遠雄多賺錢?遠雄到底可以賺多少錢?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10:10:00這篇文也正好說明一開始不只遠雄投標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10:10:00這...其實我覺得還好,因為事實就是市府讓遠雄流標這種說法即使是真的,也變成謠言了。這世界就這樣所以其實我比較想去看合約,跟這合約上法院會如何?北市廉政會也提案要移送馬英九。柯市長還沒移送嗎?畢竟520也快到了,合約不管有沒有問題,都應該移送馬郝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10:16:00現在移送有什麼用? 馬還在當總統 有豁免權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10:17:00就算他們是清白,也是最好的證明,更何況這麼多人有疑慮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4-19 10:17:00那等520之後囉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10:18:00移送就看承案與否啊,馬英九早就壓了上百件案子只等520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10:18:00等吧 520之後柯一定有動作 不然人氣都已經沒了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10:19:00郝龍斌總不是總統當然也可以辦,柯市長照理得要移送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19 10:20:00郝在大巨蛋案角色不如馬啊 幾乎都是在馬任內定案的
作者: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10:20:00不需要等520啊,移送就是一種宣示吧既然大巨蛋是他要負最大責任,有這麼多的圖利如果不移送豈不是也有柯市長自打嘴巴的疑慮?
作者:
hb0922 (ㄚ阿)
2016-04-20 00:39:00屎猴呢? 臉跟屁股一樣紅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