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www.nownews.com/n/2016/04/21/2071672
2.新聞來源︰
nownews
3.新聞內容︰
2011年挪威烏多雅島(Utoya)狠奪77命的隨機殺人魔,布列維克(Anders Breivik)20
日竟在一場控告政府的官司上勝訴,理由是他在監獄服刑期間受到「非人道」待遇。
根據英國《鏡報》報導,布列維克於3月時曾對挪威政府提出一項控告,聲稱他每天被獨
自囚禁22到23小時,獄方還刻意拒絕讓他與其他獄友接觸,只能透過強化玻璃和獄卒傳達
需求,且還不時被無端上銬、裸體搜身。
挪威法院認為布列維克長期被獨自囚禁,恐「有害身心健康」,裁定當局違反《歐洲人權
協定》,要求獄方減少對布列維克獨自囚禁的情況,政府還得替布列維克支付33萬1千元
克朗(約新台幣136萬元)的訴訟費用。代表政府的律師表示,法院的裁決令當局傻眼,
將討論是否提出上訴。
據報導,檢查過布列維克的醫生和精神病學家都一致認為,布列維克沒有任何生理和心理
的重大異狀。
布列維克的「豪華牢房」有3個房間,包括「起居室」、「書房」、「健身房」,平時有
電動可以玩,有電視可以看,還可以在室內做運動。雖然和外界接觸遭強制控管,但他受
探視的權利仍沒有被剝奪;儘管如此,布列維克的律師透露,布列維克的餘生可能都得在
牢裡度過。
2012年8月布列維克被判最高刑期21年,如果當局認為他仍具有危險性,可延長刑期。
4.附註︰
這就是「超注重人權」的典型代表
別說費死人士表示欣慰,我看人犬團體都該去好好考察一下了!
建議為了擴展人權,增加以下福利:
1.囚犯每個人住處包含起居室、書房、健身房,大小不得小於10坪
2.囚犯可以打電動、看電影,獄方得隨時添購最新電玩與DVD
3.伙食費用一天不得少於50歐元。囚犯得隨時對伙食提出糾正
4.不得對囚犯上銬、喔不~連命令都不行!挪威很注重人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