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513000478-260109#disqus_thread
2.轉錄來源︰
中時論壇
3.轉錄內容︰
有話要說-陳定南行 羅瑩雪不行?
2016年05月13日 04:09 劉元富/中山大學博士生
北捷隨機殺人犯鄭捷,於死刑定讞後,因在19天內被法務部長羅瑩雪批准槍決,外界認為
太過快速,是國民黨想藉由槍決死刑犯,進行政治操作。筆者認為,若要以同樣標準檢討
羅瑩雪,是否也該檢討當年槍決鄭太吉的陳定南呢?
民進黨於2000年執政後,前屏東縣議長鄭太吉於2000年7月14日以殺人罪被判死刑定讞後
,2000年8月2日由法務部長陳定南批准,並於當晚執行槍決,全案從死刑定讞到槍決也只
有20天,多了鄭捷1天而已。試問,當時的民進黨政府,有沒有政治操作呢?
不少認為死刑沒有嚇阻力的人,都說應該要研究鄭捷成長背景作為研究素材。可是相較於
就讀東海大學的鄭捷,鄭太吉也不過國中畢業而已,何以當初沒有人要替鄭太吉說話?至
今也未見有人要把鄭太吉的人格養成問題,歸咎於環境塑造,也沒有人指責20天就批准槍
決鄭太吉的陳定南是政治操作。
如果羅瑩雪19天批准鄭捷的槍決有問題,請問當年20天就批准鄭太吉槍決的陳定南有沒有
問題?他該不該負程序正義的責任?從鄭太吉到鄭捷,從陳定南到羅瑩雪,法務部長不簽
,被罵瀆職,不做事;簽了,說太草率,沒程序正義。
陳定南至今仍被以「陳青天」的形象當神主牌供著,對照羅瑩雪被罵到臭頭。兩造相比,
還真是「今非昔比」。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