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軍有必要為台獨而戰嗎?

作者: coober   2016-05-15 16:14:15
※ 引述《rekonon (Kimi Is back Everybody)》之銘言: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民國 95 年 09 月 26 日 修正)
: 第38條
: 依本條例第四十七條所定,服軍官、士官、士兵役者應行效忠宣誓,其誓詞如左:
: 余敬謹宣誓效忠中華民國,實行三民主義,遵守國家法令、捍衛國家,保護人民,服從

: 令,終身保守秘密,克盡軍人天職,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分,謹誓。
: 這有兩層意義
: 1. 國軍只服務三民主義與中華民國憲法
: 憲法基本上就是一個中國 吱叭們要先吞下才會是服務對象
: 2. 任何人改變領土都犯內亂罪 就連總統也沒有豁免權 除非修憲 但這是片面改變現狀
: 後果可想而知,根本行不通。總統犯了罪被關 那就不會是統帥
: 所以國軍無需服務所謂台獨
: 《中華民國刑法》第100條(內亂罪)規定。
: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

: 上有期徒刑;
: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1項)
: 前項之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
: 蠢吱現在吵什麼天然獨,中華民國等於台獨,說白了都是自慰而已毫無意義。
: 說穿了 只是給自己台階下並一場戲演給蠢吱看的,真正要獨,別說阿共 連國內都行不

: 這麼清楚的道理,都搞不清楚
: 結論是台獨行得通,是要先打內戰推翻政體才有可能,但蠢吱吧們都只是鍵盤打手,根

: 沒有實際槍桿子革命的本事。
大哥啊
這些都是法律 位階比憲法低好嗎?
憲法就明講說roc的主權是人民的
只要公投過了 基於上面那個主權在民的憲法
沒有一樣東西是不能改的
你任何法令牴觸憲法到無效
作者: rekonon (Kimi Is back Everybody)   2016-05-15 16:25:00
好阿 那先辦公投 吱叭們敢嗎 蔡要上台了哦?
作者: troysky (冬弈)   2016-05-15 16:28:00
樓上不要太激動,台灣人可以在自己覺得適當的時候處理你在急甚麼呢?
作者: rekonon (Kimi Is back Everybody)   2016-05-15 16:30:00
妳指的適當時機就是蔡身陷囹圄的時候才會出手 這招阿扁貪污被起訴的時候用過了 玉石俱焚
作者: troysky (冬弈)   2016-05-15 16:34:00
喔 你真心這樣覺得我也沒辦法 尊重你個人意見
作者: AnimalKing (哈囉)   2016-05-15 16:34:00
什麼是適當時機 需要成立特別委員會討論 千杯千杯再千杯 因應時空背景大不同 更要凝聚社會共識 總之再想想再想想
作者: troysky (冬弈)   2016-05-15 16:38:00
沒錯呀,你覺得很急著跟中國或美國撕破臉嗎
作者: AnimalKing (哈囉)   2016-05-15 16:40:00
那就是排骨酥湯阿幹 不也一樣對外中華台北 對內ROC 台下好愛臺灣
作者: troysky (冬弈)   2016-05-15 16:41:00
如果這是人民要的那也只能這樣,你如果想改變就多推廣你的理念吧,讓大家知道這樣不行。但現實就是目前有50%以上的人不想改變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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