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腦政策
最後收容所不夠用,就變成不能抓
然後傷害貓狗變重罪
所以滿街都是流浪貓狗
大便滿街
小孩,郵差路人繼續往讓狗追狗咬
動保協會有擔當就該帶回去養
沒有立法嚴懲棄養的源頭管理,
沒有使用過者付費機制,
養貓狗該繳稅來支應流浪貓狗善後費用才對
流浪動物都是飼主造成的,為什麼全民買單????
社會資源有限,有錢為什麼不先照顧流浪漢而是照顧流浪狗?
動保人士有沒有想過那天流落街頭時,卻沒有人照顧,大家都把資源用在流浪貓狗??
我們應該建立一個以人為主的社會上!!!
台灣沒有可憐的流浪漢了嗎??
台灣沒有弱勢待照顧的孤苦老幼了嗎?
台灣現在資源多,錢都用不完嗎???
立委要有腦想想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