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混淆視聽,還以為是立委嗆聲紅十字會
結果是紅十字會嗆聲立委
做個簡單的比喻,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就跟沒有加盟7-eleven
卻在大門口掛上7-eleven的招牌一樣
根本就是盜用別人的品牌
不過行政院居然說紅十字會有存在的必要
所以只廢除專法;卻要保留組織
這種黨國時代的產物就應該強制解散才對;包含救國團都應該解散
而且這些狡猾的傢伙在組織上跟國民黨切割;但是大家都知道他們是國民黨的副隨組織
財產來源也大有問題,包括佔據的土地被興建大樓販售的
這些都應該追討回來才對
廢除專法;追討財產;解散組織;釐清人事關係以及運作模式
這些做不到哪來的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