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洪健益 大巨蛋訴訟的代價真是市民之福?

作者: jenlei (大帥哥)   2016-05-25 12:15:34
民進黨議員洪健益表示不論未來
走合意解約還是逕行解約都要
走上訴訟,大巨蛋勢必變成爛尾樓
一拖就是好幾年真是市民之福嗎?
此外市府的公安的標準在法官前真能站得住腳?
http://i.imgur.com/dIRsZGO.jpg
http://i.imgur.com/OoHbe4u.jpg
https://is.gd/1v2p3g
大巨蛋專案報告中.....
市府主張以遠雄三重大違約缺失為由依契約精神逕行解約:
1. 施工進度嚴重落後
2. 工程品質重大違失-未經變更設計,擅以變更後之圖樣施作
3. 未完成興建及取得使用執照
但值得市府仔細評估思考的是
未來解約一途無論是逕行解約還是合意解約 都難以避免訴訟一途
而市府所認知的「重大」缺失在法官認之中是否真能構成「重大」的標準
而訴訟一途曠日廢時,恐難以在柯市長剩餘的兩年多內結束
這段期間要繼續放任這顆恥辱般的爛蛋繼續長草養烏龜嗎?
而訴訟策略上,當遠雄提出假扣押時,市府要拿多少筆土地跟資金來贖回保證金?而這些
土地在訴訟期間亦將不得動彈,這又會讓台北市陷入多大的建設停滯期?
一旦訴訟啟動,北市府要付出的代價除了金錢、更有政府的威信與城市發展的阻礙
如此代價真會是市民之福嗎?
作者: Xansus14 (剛吉)   2016-05-25 12:17:00
不然要放水讓遠雄蓋完營運?
作者: dan543 (123)   2016-05-25 12:18:00
拆掉,重建。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6-05-25 12:19:00
嗯哼
作者: shinywang (大溪月野兔)   2016-05-25 12:22:00
所以要讓他建下去?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6-05-25 12:27:00
嗯,去年簽名解約的有在上面嗎?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6-05-25 12:39:00
市府一定輸的啊,缺失1和3重複,公共工程的常態缺失2,可以申請變更圖面,或逕依圖面改善請遠雄改善+罰款,無法強制解約
作者: wenge321 (wen)   2016-05-25 14:04:00
樓上 現在不是請遠雄改善嗎? 他擺爛不改阿 連監察院37項糾正 也不鳥 逕行解約剛剛好吧 告了看誰站得住腳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6-05-25 14:34:00
靠盃阿不然你到底要怎樣啦
作者: xwingxwing (xwing)   2016-05-25 15:17:00
給奸商橫行鄉里就是台北之福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05-25 17:27:00
到底要怎樣喔? 至少中的至少 至少....市府開出的法規必須要是能通用 在法規上能立足的這真的是最起碼的 否則就是人治 確實 就是人治其實柯p已經打好預防針了 他已經說85%人不信任司法意思就是說他是公平正義 85%會輸 可是他還是公平正義那都給他講就好啦 怎不說五大弊十弊二十弊 弊去哪了?公安的標準標準在法規上無法立足 意思就是他講爽就好就如同他自封公平正義 其他人都邪惡 真爽~~重點就是公安的標準須能在法上立足 這是最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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