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 2016-05-25
行政院長林全以政治事件為由,對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被法辦的民眾撤告;林全的撤告
,犧牲的是行政部門應有的尊嚴,放棄的是教育人民遵守法律的價值,開啟了「暴力陳情
」的法律後門,國家秩序未來如何維持,後果難以預料。
按照林全新解,反對開放美豬進口,豬農可大鬧農委會、拆農委會的門;沖之鳥礁爭議,
漁民懷疑政府護漁不利,可砸漁業署,進而再砸外交部;服貿重啟第二階段談判,勞工怕
失業就可衝進勞動部長辦公室,找不到部長就轉進林全辦公室…這些違法及脫序行為,因
為都是政治事件、都有「正當性」。
從此以後,法律只要扯上政治的邊,就必然低頭,所有暴力都將因為政治,讓是非及真相
被掩蓋,政治永遠在法律之上騰雲駕霧。
憲法學說容許國民行使抵抗權,但必須是在政府濫用權力造成憲政危機時,權力才被合法
,這是法治國家基本共識;學運本質固然有既定主張訴求,但有更多理性的管道與方式可
與民意或政府機關抗衡,唯一不能被容許的就是暴力訴求。
法律上,告訴乃論之罪的撤告,多在損失獲償或加害人道歉並獲原諒後;這百餘人在偵查
、審判俱不認罪,未賠償政院損失,林全以政治事件讓官司解套,拂去的不止是行政院的
行政尊嚴與財產損失,林全更拂去了行政部門以法律約制違法行為的機制。
尤有甚者,林全掌權即對學運分子撤告,針對民進黨喊八年的泛扁案,是否用同樣思維去
理解,以政治事件定義研議赦免並促成,林雖沒有鬆口,但他的自由心證如此寬闊,並非
不可能,或許,從保外就醫的扁會不會被准予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感恩餐會一事,可見端
倪。
http://udn.com/news/story/7776/1717481
今天有一位教官說得很對 "不能凡事順著青少年的意"
尤其國高中生心智不成熟 一旦什麼都聽學生的 比民粹治國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