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6-05-27 15:33:40蔣光頭一直說什麼國民政府播遷來台,但其實他沒有法律依據阿。
當時他是下野的狀況沒錯吧。也就是一屆平民。當時中華民國最高領導人論正
統,是李宗仁代總統,但他棄職逃走美國。
也就是說國民政府的這群傢伙群龍無首,跑到台北,請了一個「平民」蔣介石
出來「復行視事」,請問這是有經過什麼法定程序?當時法律有這種程序?
我記得好像是叫做「立法委員300餘人同時聯名電請」,這算什麼程序?
所謂的復行視事根本就是亂搞鬧劇一場,就像劉備在成都借殼上市,說漢獻帝
在洛陽被逼退位,從今天開始我就是大漢皇帝,繼承大漢的國號。國號雖然自稱
大漢,但是無論人員、領土、組成、軍隊,就完全不是漢獻帝那個大漢阿!
也就是說蔣光頭在台北建立的這個政權其實就法統來說根本不能叫做中華民國!
是偽中華民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