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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 聯合
3.新聞內容︰
兩岸金融糾紛,再添一樁。部分銀行之前透過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和香港分行,對
大陸企業主或投資人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但在人民幣貶值出現虧損後,許
多大陸客戶都違約不還錢,國銀也準備提起告訴。台新金控總經理饒世湛表示,銀行追討
債權是職責,拿不拿的回來,都要告告看。
兩岸金融市場,繼聯貸放款糾紛後,投資爭議再起。TRF爭議與聯貸案踩地雷不盡相同;
因為銀行多是透過OBU或香港分行,對大陸投資人推銷TRF,許多「尚未登陸」設據點的銀
行,都有陸客TRF投資糾紛。
另外,聯貸市場只踩到幾個陸企地雷,但購買台灣銀行業TRF的大陸投資人,卻幾乎是集
體不還錢。
有銀行業者甚至說,投資TRF的大陸客戶若有10個人,「就是10個人不還錢」。據了解,
有家民營銀行針對TRF等衍生性商品,已提列的呆帳損失準備金額中,有超過8成都是因為
大陸客戶倒帳造成。市場初估,大陸客戶投資TRF倒帳金額至少有30億元。
雖然國銀也知道提告可能於事無補,但還是決定要告。一家民營銀行總經理說,這些倒帳
的大陸客戶都自認,放在台資銀行OBU的資產不多,台資銀行也追討不到他們在大陸的資
產,才會鐵了心不還錢。但對銀行來說,保全債權是職責,且對這種有意違約的賴帳行為
,若不告,銀行可能瀆職。
過去兩年,金管會大動作施鐵腕整頓國銀銷售TRF,許多立委又代客戶向金管會施壓,不
管投資人有無理由,都一面倒指責銀行,也讓國銀面對兩岸客戶時都「矮半截」。許多大
陸客戶也比照台灣客戶,指責國銀都是「不當銷售」,前年甚至有陸企透過立委,針對
TRF投資損失跨海求償,一開口就要銀行賠500萬美元。
目前各大銀行TRF業務已處於無量狀態,TMU部門不是凍結人力、就是裁撤或轉型。一家民
營銀行因為提呆金額超出預期,該行金融市場一名資深副總經理已在日前離職。
4.附註︰
還要靠對岸市場嗎?那種政治影響大過一切的市場不要也罷
其他國家可能可以投資吧 但是我們的話常常會因而負擔很多風險
畢竟對面是敵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