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T王欣儀國民黨團書記長發表新聞稿聲明柯市長若在三個月仍然無法解決大巨蛋問題且
有可能走向解約賠償的話,柯市長應該拿出魄力,向市民承諾
市長的決策市長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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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議會國民黨黨團新聞稿 105.6.8
大巨蛋限期改善如未果
柯市長應自主扛起責任
臺北市政府終於於今(6/8)日再次發函遠雄巨蛋公司,要求其於文到後3個月內改善
大巨蛋工程。對於大巨蛋的後續發展,本黨議會黨團期盼市府能拿出大智慧妥善處理,無
論最後結果如何,都需謹遵不傷害市民權益的原則,由市長及相關人員完全承擔責任。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欣儀表示,當初市府指責大巨蛋為「大弊案」,並由柯市長親自上
陣,不斷對媒體放狠話,從拆蛋、攤牌、解套、解約、限期改善,到「大弊案」沒有「弊
」,處處透露柯市長以今日之我否認昨日之我的尷尬,讓遠雄有機會從中挑出矛盾並挑戰
市府,如今市府威信盡失,今天所發出的「限期改善」公文又與遠雄立場毫無交集,結果
未必真能如市府要求的「3個月內完成改善」這麼樂觀。
且市府所採用「7項公安標準」缺乏法源依據,曾遭內政部營建署函覆「都市防災審查
機制無須另行創設」,(如附件)我們認為大巨蛋最後走向司法裁決的可能性極大。因此
,市府決不能以發文限期改善就當作已對市民做出交代,必須深思各種可能性,甚至做出
「解約賠償」的最壞打算!
大巨蛋爭議經北市府處理方向搖擺不定、處理目標缺乏核心及處理手段拙劣粗糙,致
使拖延日長,市民對市府的能力早已失去信心。大巨蛋從市民榮耀,演變成北市之恥,責
任在於市府的誤判情勢,市民完全是無辜的,因此本黨團認為,若最終結果不幸走向司法
仲裁而市府敗訴,市府切不能動用公帑賠款,市長應拿出魄力向市民保證「市長的決策,
市長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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