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議題
外勞 看護 ,也有歧視問題
北部人 南部人,也有歧視問題
有錢人 平民 也有歧視問題
階級歧視....等等 , 超商店員都會被顧客歧視了
請問 要如何立法或是罰款
我只能說,歧視這兩個字 每天在網路上都看的到
假議題, 誰也知道,單單 "判定" 要寬鬆還是要嚴謹呢
太嚴謹,我看連講話都很危險。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種族歧視的定義:
: 任何人由於其種族問題而受到不平等的對待,即屬種族歧視
: 如果真的要立反種族歧視法應該要一視同仁?
: 德國連歧視難民都有罪,如果真的要比照辦理才公平
: 台灣幾大種族歧視:
: 1. 台灣人(本省外省)對原住民(認為原住民都不會讀書、只會唱歌跳舞)
: 2. 外省人對本省人(這個是長期問題了應該先解決)
: 3. 本省人對外省人
: 4. 台灣人對中國人(被中國打壓的反動,我認為很難解)
: 5. 台灣人對東南亞以及非洲等膚色較黑者(對白人則比較不會)
: 6. 針對韓國的歧視(韓國的運動比賽常施奧步導致)
: 7. CCR(例如認為台男就是比白人差者)
: 如果都禁止的話,感覺應該比較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