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公投的機制應該要修正,也許因為世界各國玩公投的經驗還不足?
為何這次有人覺得不滿,一半的人就可以決定另一半的命運?
這有點像數位電子裡面的類比轉數位(0或1),
電子相關的人都知道,所謂磁滯現象,或者史密斯觸發器..
如果雜訊在50%跳動,你又以50%做判斷,會跳來跳去..
這時應該要規定"改變狀態"必須超過50%,也許要設為60%以上,
這樣才不會不穩定囉..
如果今天脫歐只贏一點點,也許明天這些人又後悔..民意難免如流水(雜訊)
問題是下次公投(因為慎重起見)又把時間拉長(5年以上)..
似乎不是太妥當..?
※ 引述《LAPDSWAT456 (胖達)》之銘言:
: 英國的公投, 正好說明了民主自由的優越性
: 由民眾決定自己的未來, 任何意見都可以自由發聲,可以充分討論
: 如果英國是支那, 公投或許會有, 但結果在只會由黨來決定
: 而且在全國不會有不同意見, 不會有討論
: 全國只會也只能有一個聲音, 一個主旋律
: 可是請注意!!!!!!!!!!!!!!!!!!!
: 全國民眾必須為黨的決定來買單
: 也就是全國人民必須為一小撮所謂菁英的行為負責
: 這次脫歐公投, 雖然結果有唱好者有唱衰者, 甚至有高喊某地區要獨立者
: 但無論如何,至少那都是英國民眾自己的決定,自己的行為
: 每個人都可以參與,都可以做決定,也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 而不是別人做決定, 你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