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結論很簡單
連工作權益都保障不了的地方
不配談人權」
R大,您對人權的想法是不是太過偏頗了呢?
工作權受到保障的確是人權當中的一部份,但是這不並代表工作權受到了侵害就失去了
人權。
人權,就是活的像一個人的權利。
工作權受到保障,所以有尊嚴的養活自己;言論自由受到保障,所以有尊嚴的表達自己。
每個國家努力的方向各有不同,所表現出的結果也各有差異。
但是人權是不會因為不完美而不存在的。
覺得自己的人權受到侵害,就應該努力去爭取。而不是放棄去思考,將其它國家的不完美
做為自己國家才是保障真人權的證明。
自己的國家所缺少的東西是不會因為貶低別人的國家而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