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例1休草案漏洞 勞動部坦承創造無薪假

作者: wetteland ( )   2016-07-03 20:54:09
※ 引述《rjtsung (然後)》之銘言:
: 我是支持一例一休的,出發點是很好。
: 但是草案在最後修法確定之前,
: 已經發現有問題了,是不是應該要處理呢
現在的事實是,
去年只規定一例,雙週84工時,就有六成勞工有週休二日。
目前只規定一例,單週40工時,已有七成多勞工有週休二日。
所以修法再多一例,並大幅提高加班的成本,是進步的作法。
再來,一堆網友們完全無視社會上守法的雇主比較多數,
拼命被害妄想症上身,還一直教雇主鑽漏洞,也是滿神奇的。
既然目前就是規定有基本工資,
又規定單週40工時,月薪、日薪、時薪就是按這個基準去計算,
新法也規定休息日加班費的給予基準。
理論上不至於發生雇主另訂勞動契約,特地將計薪基準排除休息日。
不過網友又這麼愛幫資方打壓勞方,
雖然我知道網友的目的就是要藉此推延修法,
想要在實質休二日後,霸著舊制七天國假不放,
所以我也不會讓你們得逞。
我已經與行政院、勞動部都討論完畢了。
這個問題即便不成問題,
不過剛好現在付委的還有李應元版草案,有處理到第39條,
到時候委員會審查時,
民進黨團會用修正動議的方式,
把第39條的「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改成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及休息日」,
結案。謝謝指教。
作者: rjtsung (然後)   2016-07-03 20:57:00
其實就是要把休息日放進39條啊 :)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7-03 20:57:00
看到守法的雇主比較多數就可以噓了
作者: radiodept (大學是要讀幾年?真廢物)   2016-07-03 20:58:00
"我已經與行政院、勞動部都討論完畢了。" 你蔡英文?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7-03 21:01:00
嗯 勞工被害妄想症上身真的蠻好笑的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07-03 21:01:00
哪來的實質週休二日阿 先定義一下幾%人放才算實質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7-03 21:02:00
真的被壓榨的勞工還有這麼多時間掛在網絡上洗風向 看來你老闆榨你榨的還不夠徹底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07-03 21:02:00
快吐了拉別人說39條有問題就是程度差 民進黨要改39條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03 21:02:00
馬先生當時就已經喊民國105年已經實質週休二日了唷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6-07-03 21:03:00
立法的目的是為了要減少工時,不是為了要增加工時好嗎?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07-03 21:03:00
大濕何必把討論都當成想拖延 而不是為了修法更完善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07-03 21:03:00
阿就好棒棒喔 笑死我了原來勞動部跟行政院在跟這種記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6-07-03 21:04:00
什麼樣水準的黨就有什麼樣水準的支持者XD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07-03 21:04:00
者討論喔 難怪喔~~~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7-03 21:05:00
守法的雇主 恩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07-03 21:06:00
優質的討論不少 不幫忙反應 難怪記者沒啥人尊敬...
作者: creative (創新)   2016-07-03 21:06:00
拼命被害妄想症上身,還一直教雇主鑽漏洞 <--檢討勞工耶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6-07-03 21:08:00
請問為何休息日加班不能補假啊?
作者: eternalsaga   2016-07-03 21:09:00
我一直覺得所謂記者「理論上」該是文字運用及理解與邏輯能力很強的人才能勝任,但台灣現狀就如各位所見不入流的人都能當記者,這就是台灣最大的問題
作者: pftmax (無)   2016-07-03 21:10:00
守法的雇主?工商團體嗎?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6-07-03 21:13:00
實質周休二日? 哈哈哈哈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7-03 21:13:00
大記者 為何不修改罰責 能回答我嗎??? 2萬會痛嗎?
作者: Camderela   2016-07-03 21:14:00
和政府談的大老們,哪一個是守法的雇主?記者不去監督施政漏洞,反而為有漏洞的政策護航,笑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7-03 21:15:00
所以中國時報記者沒說錯啊 確實有漏洞 不知道您之前在啥?嗆啥?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7-03 21:18:00
大記者 當初dpp立委大罵陳雄文 要求歸還七天 是怎樣?
作者: rant (拎杯老江湖)   2016-07-03 21:20:00
你哪位啊 報一下名號啊 哇賽 還可以這樣私下喬的喔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7-03 21:20:00
大濕你應該跟原po道歉 因為你這篇也承認有第39條問題所以你前面說人家扭曲 造假 就是錯的先不論支不支持一例一休 光第39條你就應該跟原po道歉行政院0628的檔案裡面並沒有提到第39條要修第39條不修的話 的確可能會有雇主在一休日不發薪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6-07-03 21:22:00
一開始不是很嗆?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7-03 21:23:00
不然的話原辭的第39條也不用規定一定要照給工資了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7-03 21:23:00
鍾孔炤 當時也有罵陳雄文阿 所以現在dpp是自己打臉嗎?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7-03 21:24:00
網友霸著不放…哈哈哈…是法律規定我有那七天好不好…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7-03 21:24:00
大記者 快點回答我 罰責何時加到2000萬? 勞檢如何增加?
作者: William   2016-07-03 21:31:00
守法業者比較多?跟社會脫節太大了吧守法應該是指加班費也要照規定給,這部分有達到的真的不多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7-03 21:55:00
說原po 扭曲 造假。現在文章通通刪除 有給人家道歉嗎
作者: godzilla0918 (路小寒)   2016-07-03 21:56:00
現實的情形是中南部的中小企業大都不守勞基法;落實勞檢及提高罰金才是真重點.Y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07-03 22:06:00
還在扯 乾脆把39條整條刪除 應為根本沒用嘛
作者: acln0816   2016-07-03 22:09:00
人家刪文章只是因為超PO而已啦 絕不是說人扭曲、造假的關係好嗎?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7-03 22:10:00
又在污衊,你精神科的喔?已經說過很多次,不滿紀念日的黨國性質,該改的是紀念日而不是砍假
作者: narsilx (反正我們都是訓練用猴子)   2016-07-03 22:31:00
你知道嗎 刪文就輸了
作者: tigerzz3 (CC)   2016-07-03 22:40:00
你誰?
作者: wen9008 (======慘戶=========)   2016-07-03 23:13:00
腦殘黨工一看就知道是沒工作過的米蟲
作者: ebsd (電子背向散射繞射)   2016-07-03 23:45:00
自由妓者當然有工作
作者: kakarrot (上床寶貝 用完報廢)   2016-07-04 07:52:00
欠幹?你薪水多少?show出來吧X你X年薪沒有超過三百萬的話就不要獻醜了有種不要刪文M大妄想症在精神科當中算難治癒的疾病,你不用浪費時間了 XDDDD
作者: scott01 (scott01)   2016-07-04 08:33:00
你是誰
作者: pepsilee (Pepsi)   2016-07-04 09:13:00
看來資方真的很怒,讓DPP連周日黨工都要領500上工
作者: tigerzz3 (CC)   2016-07-04 09:37:00
跑來嗆薪水XDD
作者: godzilla0918 (路小寒)   2016-07-04 09:55:00
.....
作者: beatmania (被封神的太公望)   2016-07-04 12:41:00
突然想到以前在p2 8A板也是這種態度把DPP弄臭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