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灣的法律是拿來刁難不是執行

作者: koko147 (心情電梯)   2016-07-06 10:00:31
我是柯粉,以下文章含有個人不主觀見解,特此聲明
台灣的法律一直都有重大的問題
不只是法律,還有各項規定在訂定時都有這樣的傾向
「定的很嚴,嚴到不適現況與人情,
定好了就放著不管,想刁難與報復人的時候就拿出來用」
今天看到一則資方打手新聞
柯P市府頻勞檢 名嘴告訴你中小企業有多厭惡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52808
她舉例,很多服務業,包括飯店和百貨公司內的餐飲業者,都無法適用勞基法,因
為排不了8小時的工作時間;比方說,賣場裡的餐廳從早上10點、11點開到晚上9點、
10點,如果分兩班,老闆無法負擔成本,因為用餐有分熱門時段和鬆散時段,但鬆
散的時段店也要開著,也要有人在準備。
幹,這是什麼狗屁慣老闆想法
勞基法友說可以加班阿,給加班費就好了阿幹
為什麼老闆寧可給加班費不多請人?
因為「雇主要因應雇用人員之薪資提撥部分比例之勞保與健保費用」
與加班費,特別是台灣常見的無薪班一比
慣老闆當然不想請人
考慮到勞健保,慣老闆們只給底薪,再用表面上有的加班費與獎金補薪水(還不見得全給)
底薪越低越好,這樣提撥之勞保與健保費用就越低
當只給最低底薪的時候,雇用人手越少越好,這樣提撥之勞保與健保費用就越低
服務水準降低?反正台灣人口太過密集,不缺敲一筆的機會。
問題是,健保費雇主負擔是否真的合理?我不認為
勞保就是雇主應該為雇傭的行為應該負擔的費用,勞保也能請領醫藥費
健保費雇主負擔這一點就是不合理,原先用意是怕健保付不起
結果老闆還是有規避手段,定得那麼嚴的法規也沒用!
由於法規窒礙難行,也許是偏理想化,也許是真的無法執行,也不排除慣老闆因素
一線懂現況的查緝單位有著公務員心態,反正少做少錯也是混薪水
這麼多年也就混過去了
柯p 就是照妖鏡,他不是天縱英才,只是照規則來走
就反映出這些規定到底可不可行,還是慣老闆因素?
結果媒體勞檢,就照出了慣老闆
媒體勞檢 四大報找朱立倫「政治庇護」
http://magazine.chinatimes.com/thejournalist/20150602004928-300102
台北市執行媒體大勞檢,結果報老闆們回頭一望,發現在新北市登記的聯合報「還好
好的」,「呷好逗相報」地和新北市政府開會研商,新北也展現了善與媒體高層打交
道的政治手腕。
靠北,明明是慣老闆,還可以順便吹捧朱立倫,果然是共生!
現在台灣有許多要改革的地方
但是在法規面與執行面,我認為執行面的改革應該比法規面重要
蔡英文下的官員說,一例一休的規定比現行勞基法還要好
對拉,只看法條是真的比較好,好像有進步,但也只是好像而已。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如此大張旗鼓的宣傳,依我判斷,最後只會造成22k的錨定效應
現在台灣不缺很會想的蔡英文,缺的是照已有的規則埋頭苦幹,努力改善的柯文哲!
台灣不缺很會想的蔡英文,缺的是照已有的規則埋頭苦幹,努力改善的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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