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quaair (aquaair)
2016-07-07 00:15:35如題
目前看來資進黨是鐵了心要通過一例一休,二例似乎是不可能的,也完全不考慮
休息日加班可補假的措施。
既然主推爭議性這麼高的法案又不退讓,那是否在時間上退讓呢??
譬如說將這一例一休設落日條款,訂在2018 5/1 退場,改實施二例或
休息日上班必須補假。
這樣雇主也有1年多的時間可以給他轉型、調整,轉不過來的也沒必要留了。
不知有無可能這樣???
作者:
wwer0916 (wwer0916)
2016-07-07 00:17:00以民進黨這種資方狗的心態,他會訂在2月30日那天退場
訂落日條款,是退而求其次的辦法,只是慣老闆們一定會在期限上持續叫囂,甚至施壓一延再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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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00:23:00補假不給薪?補假不給薪...那麼一例一休補假勞工更慘...
作者:
aquaair (aquaair)
2016-07-07 00:28:00我個人認為休息日加班須給加班費&補一日假日
當然不可能 部長說總有一天 薪資調漲才討論周休兩例加班費&補休 剛剛好就是例假出勤的條件 意外嗎?所以原po你說的就是周休兩例假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00:45:00如果一例一休補假和給薪那麼肯定下降休息日加班費!不見得是好然而只是單純休息日換補休只會勞工只會更慘...因為真的吃不到 未來就只會 補假破百日 可是休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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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00:58:00補休也沒強制規定慣老闆要給員工休..,檢舉是有用嗎?還不是一切依法辦理.穴穴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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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01:09:00哪有開心..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6-07-07 01:12:00
不敢
作者: ct412133 2016-07-07 01:21:00
這問題不只是資方問題,還有勞工薪水問題
我贊成一例一休 但加班費至少要是1.33 1.66的水準要搞兩例 我認為我就是降薪 把薪水轉成加班費
本來就沒有爭議了,重點是加班費真的要給不要加100個人來加班不給錢又重罰兩萬
選舉時才想到勞工的票 執政了就把勞工踢掉 噁心的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