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兩岸新視界》從南海搭起民共互信

作者: YusaAoi (YusaAoi)   2016-07-15 19:18:50
兩岸新視界》從南海搭起民共互信
南海仲裁案最重要的內容有兩方面:一是仲裁庭認定,中國在南海U型線範圍內主張的歷
史性權利,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並且無效。二是認為南
沙群島沒有任何可以產生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的島嶼,黃岩島也僅為岩礁。如此,中國在
南海東部和南部,實際上只剩下若干海洋地物及其至多12海里的小洋蔥片,孤零零地點綴
在或面向菲律賓和越南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的披薩上。
南海仲裁簡單粗暴
仲裁庭的裁決簡單粗暴,在有文本規定時,直接以《公約》文本進行機械的字面推定,在
沒有文本時則自創標準,對《公約》許多條款的解釋都是第一次出現。最明顯的特質是,
對於與裁決結果有對抗性的論點、論據,仲裁庭不留任何餘地,不給任何可能的解釋說明
,這在國際公法性的裁決中十分罕見。
特別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歷史性權利規則的關係,遠洋群島是否可採取群島基線或
直線基線,《公約》第121.3條的島嶼構成標準等三個關鍵問題,要害所在。一是仲裁庭
認為,《公約》替代了任何其他與海洋相關的國際法規則,包括一般國際法及其歷史性權
利規則。二是南沙群島無論是否可以作為一個單一的「群島」,都不能以整體畫定群島基
線或者直線基線。
三是對於島嶼,仲裁庭認定,官方人員在島礁上的駐紮以及漁民對這些島礁的短暫利用,
都不能構成自然狀態下穩定的人類社群的定居。南沙群島歷史上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是純採
掘性的,不能維持本身的經濟生活。因此,南沙群島的所有地物,包括面積最大的太平島
都不是「島嶼」。
如此,中方在南海主張的四大群島,在海洋法上已無實際意義。而在這三個推斷上,仲裁
庭都表現出了明顯的越權和濫權。一方面,仲裁庭在事實認定上完全不具有確定性。例如
,仲裁庭承認,中國從未明確澄清其歷史性權利主張的性質或範圍,或者U型線的含義。
但仲裁庭僅僅從中國若干有限的法案和照會,以及對漢語辭彙的望文生義中,就認定中國
主張的是針對資源的非主權性的歷史性權利。
另一方面,仲裁庭在適用法的確定和法律解釋上機械而激進。這三個問題都是《公約》談
判尚未達成,留待國家和國際法實踐發展的。而且,至少歷史性權利和遠洋群島制度已經
有多年的發展了。仲裁庭越權濫權,既不尊重《公約》談判的歷史,也錯誤地忽視現實發
展,實質上是在行使完全不屬於仲裁庭的立法權力。
此外,仲裁庭呈現出一個奇怪的邏輯:為了規避領土主權、海洋畫界等管轄權限制,必需
將所有與該限制有關的事實和法律論點都否定,而這些論點,很多又是潛在的、有利於中
方的抗辯。仲裁庭在確保程式管轄權的同時,也就拿掉了中方在實體問題潛在的抗辯理由
,這必然導致「一無都無」的結果。
太平島的情況就是如此,仲裁庭不惜創設了堪稱史上最為嚴苛的「島嶼」標準,將太平島
化島為礁。如果自然狀況最好的太平島都不是「島嶼」,則仲裁庭似乎可以輕鬆得出南沙
群島沒有任何島嶼的結論。這完全是仲裁庭為了非法擴大其管轄權而造成的後果,甚至在
邏輯上仲裁庭必須如此預設。
提供兩岸關係支撐點
從中菲關係看,未來的中菲談判中,裁決將使菲律賓朝野受到誤導,溫和派或受指責,而
中方也看穿了菲律賓的投機做法,雙方妥協的空間再添變數,達成協定難度增大。從南海
其他沿海國看,顯然中方還將面臨更大的挑戰,包括潛在的被仲裁的可能性。
本案對兩岸關係的影響,可能是唯一有利於中方的地方。圍繞南海斷續線的爭議,凸顯了
兩岸不可分割的關聯和關係。應對本案過程中,兩岸官方民間互動明顯,大陸嚴正立場和
應對,先前總統馬英九登太平島、提交法庭之友報告等,客觀上相互支持、共同應對,拉
近和凝聚了兩岸的觀感和信任。本案以後,南海問題仍然是需要兩岸共同應對的問題,雙
方存在共同利益的彙集,為兩岸關係的維繫和建構提供了支撐點。(作者為廈門大學法學
院副教授)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60714005962-262105
『太平島』變成為『太平礁』
美國為了遂行其亞太再平衡政策,抵制中國崛起,一再拉攏台灣,但是在南海主權爭議上
,顯然是以其自身利益為優先,不會顧及台灣的權益。
作者: Silverdawn (Ptt鄉民)   2016-07-15 20:11:00
整天轉新聞去八卦板好嗎?
作者: amaranth5566 (Amaranth)   2016-07-15 20:21:00
中屎
作者: bakaka (阿益)   2016-07-15 22:09:00
看這標題我還以為是支那媒體,仔細一看是忠狗時報,其實也差不多阿,作者是支那人,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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