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sxass (包å)
2016-07-20 18:41:07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9/01/04/LCEWA01_090104_00070.pdf
這不是單單討厭國民黨 就可以讓它過的法條 這簡直是法治精神完全毀滅
簡單來說 誰決定黨產"不當"?
不是檢察官起訴 法院判決
而是行政院指派委員
這委員有調查權 還可以扣押證物 直接等於檢察官+法官
只要他認定 就可以處行政罰
三(五)權分立的精神去哪 立法者制定了一套法案 行政可以兼司法
而這委員會不用受監督
萬一之後國民黨又選上了(我是覺得很難 假設一下)
一樣可以用這條法案 就用 "陳幸妤說哪個人沒有拿過我老爸的錢"當理由
就可以去民進黨搜查
直接裁決罰款抄家
對小黨更簡單 小黨靠的是小額捐款
那麼多筆小額捐款 必定會有扣繳程序未完等漏洞
只要不聽話的小黨 我就去查帳
甚至自己塞不當證據 做陷阱 也沒人抓的到
討厭國民黨是一回事 這法條 能過嗎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6-07-20 18:51:00如果有個陳幸好黨,不巧又有不當黨產,那被查也合法
作者: Xansus14 (剛吉) 2016-07-20 18:54:00
只針對威權時期
民進黨如果將來戒嚴,那段時間所獲得的財產,也是不當
作者:
agwolf11 (è ¢è›†è›†)
2016-07-20 18:59:00跟KMT立委觀念一致XDDDD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7-20 19:04:00不當黨產條例有限制威權時期,請做功課,包含各國轉型正義條例,可怕的是狗鳴黨過去侵占國家及人民財產,國家要立法討回竟然被認為是迫害
作者:
assxass (包å)
2016-07-20 19:05:00那就更糟糕 針對性立法 侵占竊盜都有追訴期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7-20 19:05:00你資料都貼出來了沒有先看過?第二第三頁看了沒?
作者:
assxass (包å)
2016-07-20 19:06:00一個早過追溯期 沒有不法的問題讓行政權 傭有審判權要修 就讓稅捐處每年所有政黨查帳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7-20 19:08:00國家犯法不能單純用侵占罪看,再說一次,第二頁第三頁自己看過沒?沒看過連基礎的特別法是什麼這種基本問題都沒辦法跟你講
作者:
assxass (包å)
2016-07-20 19:09:00有沒有不法 沒有 有沒有不當 你決定 這是甚麼鬼法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7-20 19:10:00不當黨產條例只限威權時期,你文中幻想的那些鬼都不適用本條例所說民國78年前,而是用政黨法你的內文完全不管法條適用範圍,紥草人打,到底第二頁開始看過沒?
作者:
zingy (zingy)
2016-07-20 19:27:00一個正正當當守法的政黨,不可能會有那些黨產,講更白點,政黨連公司都不該有,因為會有利益迴避問題!你知道國民黨旗下有多少公司嗎!
assxass加油 期待你寫篇論文出來戰法律系各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