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看了很多討論 其中 勞方的主張大多是要『強制二例假』
: 但如果站在台灣的整體的角度來看,一例一休到底哪裡不好?
: 先講結論,我覺得一例一休雖不完美,但現狀來說是一個可以接受的方案。
: 而勞工權益的改革重點,應該放在執行面上『切實』施行勞基法,以及強化勞動檢查,
: 提高行政罰的強度,例如提高罰鍰、怠金的金額,或嚴格處罰企業負責人等......
: 『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
: 我寧可漸進式的推動一個可以具體落實的方案,也不願意訂個高大的目標結果做不到。
: 理由如下:
請問一下連政院都說是2例比較好了,但卻沒有提出2例的草案,
然後整天洗風向,說一例一例比較務實,改2例中秋節無法連休,
然後又說紅海真的罰太低了,但開罰是地方政府的裁量權,
跟中央無關,開始踢皮球到語無論次,
但從頭到尾沒說過2例什麼時候要達成?
罰則何時要提高?時間表咧?
https://livehouse.in/channel/BuzzOrange/record/NkT93dOv-L
完全不提。
: 一、先進國家,幾乎沒有『強制二例假』的法律規定
: 所謂『例假』的定義,是指員工絕對不可以上班,除非天災人禍或重大意外。
: 而休假,則是在員工『自願』的情況下可以加班,但雇主必須給付更多報酬,
: 例如1.33倍加班費等等...
: 在美國、日本、歐洲等先進國家,也沒有採取『強制二例假』的規定
: 特別在美國,『帶薪休假』不是保障,而屬於員工福利
: 加班的情況也時有所聞,所以保持的一定程度的彈性
: 在此反問那些主張強制二例假的人,難道外國人都是笨蛋,不知道這麼做?
全世界的先進國家也沒有『一例一休』的規定,台灣首創,
人家只是用總工時計算,就能辦到周休二日。
只有台灣才在那邊鑽肉洞,還想搞一個一例一休來讓勞工合法上六天班。
這一例一休今天資方就公開承認了,這是他們提出來的法案,
只是政院版的加班費給太高了,又把周六算入工時內計算,
他們才不滿意。
現在不是把外國人當笨蛋,而是資方把勞工當成笨蛋。
: 二、改革要溫和漸進,就像蔡英文總統說的,要以穩健的方式推動改革
: 劇烈的變化,如果超過了國家的承受能力,那會導致不好的後果
: 不要想一步到位,改革不可能一蹴可幾,一夜之間達成。
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那就慢慢來啊。
有人逼他們一定要這個會期過一例一休,而且砍七天假嗎?
而且還是急到要加開臨時會也要過?
【改革不可能一蹴可幾,一夜之間達成。 】
我同意,那請問政院跟立院是在急三小朋友?
: 三、目前勞工問題的本質,應該是執行面的問題較大,而非法規面
: 法規面可以做的就是提高懲罰強度
: 但重點是要『落實』,要完全落實勞基法,讓企業都嚴格遵守勞基法的遊戲規則
: 不然即使法規定的再好,訂成二例假,做不到也沒有用
執行面本來就要作,無關乎幾例幾休,只是剛好被帶到而已。
落實勞基法,加強勞檢、提高罰則,本來就是不論幾例都要作,
甚至應該要先作。
結果不是啊,放著提高罰則的草案不去提,推給立院說那是立委的事,
卻拼命要先過一例一休,砍七天?
這什麼道理?
【改革不可能一蹴可幾,一夜之間達成。 】
對啊~~那你先落實勞基法,加強勞檢,提高罰則,
作出一點成績來,反彈會這麼大嗎?
甚至還要立院小黨在委員會擋才會停?
這什麼神邏輯??有人逼你一定要先砍假嗎?
有人逼你一定要這次就要過一例一休或二例嗎?
: 總而言之,我覺得民進黨政府目前的修法方向和改革方向,
: 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 重點是在執行面
: 如果連問題都搞錯了,覺得法規制定為二例假,就天下太平了
: 那真的想的太簡單......
執行面是重點,但現在光修法階段就執行粗糙,
而且毫無修法高罰則的誠意,也不願意溝通,甚至不開公聽會,
就想用甲級動員,人數優勢硬是闖關,
連自已黨內的召委都看不下去,選擇缺席抗議了。
結果DPP還是要硬過,連主席委任書都拿不出來,就要推自已的代理主席,
完全違反議事程序與民主。如果真的讓他們這樣搞,
那就是叫黑箱作業~!!那當年擋服貿黑箱是在擋假的嗎?
換了一個黨上來玩一樣的把戲?不叫人難過。
這樣的操作方式能讓人信任嗎?如果時力沒去擋,那今天這違法委員會
不就開成了,案子就付委一讀出去了?
如果連問題都搞錯了,覺得法規制定為一例一休,就天下太平了,
那真的想的太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