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96932000: 再者目前一般民眾對於"財團"的信任度很高嗎?現在將電 07/30 03:13
→ a96932000: 這個生活必需品從政府較能掌控的台電轉讓給財團企業 07/30 03:13
→ a96932000: 這樣不會有問題嗎?XD 07/30 03:14
修法前
┌───┐
│ 台電 │ ┌─────────┐
│自己的│ 送到台電 │ │
│發電廠│──────→│ │ ┌───┐
└───┘ │~~輸配售電一條龍~~│ │ │
│ ~~台電就是我~~ │───────→│ 用戶 │
┌───┐ │ │ 只能跟我買啦 │ │
│ 其他 │──────→│ │ ( ^.< )└───┘
│發電廠│ 只能賣給我唷 └─────────┘
└───┘ ( ^.< )
修法後
┌──┐ 用愛發電不用錢(X) 你們自己去談多少錢(O) ┌────┐
│再生│───────────────────────→│一般用戶│
│能源│ 直 銷 │ 費率 │
│發電│ ────→┌────────┐ │ 不管制 │
└──┘ 還是賣國家│ │ └────┘
躉購│ │ │一句話:完全沒變 ┌────┐
↓ │ 台 電 │──────┬→ │一般用戶│
┌──┐ │ │ │ │ 費率 │*費率由
│ │ │ (電網) │ │ │ 受管制 │ 管制機關
│ 發 │ ────→│ │ │ └────┘ 審議委員會
│ 電 │ 還是賣國家│ 限定國營 │ ┌───┐│ 決定。
│ 業 │ │ 不開放喔 │ │ ││ ┌────┐
│ │ ────→│ │→│ 一般 │┴→│ 有 │
│國營│ 給一般售電│ │ │ │ │ 選擇權 │
│ │ 請幫我代輸└────────┘ │售電業│─→│ 大戶 │
│民營│ │ │ │ 費率 │
│ │ 直 銷 └───┘ │ 不管制 │
│ │ ──────────────────────→│ │
└──┘ 財團壟斷不用錢(X) 大戶自己蓋電廠就不用錢(O) └────┘
原始資料來源:http://tinyurl.com/h45jfmy
單純以一般民眾角度來看,
假設你是完全不想改變電力來源的民眾,
你可以和現行一樣,向台電(電力網)公司買電,
用電費率由電業管制機關決定。
台電(電力網)公司是國營,有義務提供電力。
也就是說跟現行制度幾乎完全一樣。
哪裡可能不一樣呢?費率公式。
但不知道各位是否了解台電現行的費率公式?
看看台電網站: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power_view/power_view03.aspx
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項目說明:
燃料+稅捐規費+合理利潤+(折舊+利息)+營業費用-綠電收入-營業收入
每度電價 = ───────────────────────────────
售電度數
這種像果菜市場賣菜一樣還加上合理利潤的公式是甚麼鬼啦XDDD
這也就是為什麼台電長期被吐槽不透明,
這個公式完全違反市場原則,是百分之百用內部營業角度訂定的。
修法之後,費率審議改由管制機關開審議會議。
而不是用這種涉及內部資產、折舊、營業費用的角度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