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南海行使司法權 「非法入侵」最高判1年徒刑
2016-08-02 17:19
〔編譯周柏憲/綜合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今日(2)公佈兩份「涉海司法解釋」《最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發生在我國(中國)
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二)》,
今日起對中國管轄海域行使司法權,包括有領土與水域爭議的東海及南海。
根據司法解釋,中國管轄海域包括內部水域、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棚、以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若有人在上列海域非法捕魚,當局將處以行政處罰或是
刑事處罰。但是,這份司法解釋未提及南海仲裁的判決,刻意強調其解釋依據為中國法律
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最引人注目的是涉海司法解釋(二)的第二條規定:如果經過驅趕而拒絕離開者;被驅離
後又非法進入中國領海者;非法進入中國領海被行政處罰或是刑事處罰,一年內又非法進
入中國海域者;非法進入中國捕撈水產品者,皆視為刑法的「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被判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人民法院報》,最高法院的相關最高負責人認為,海上航行自由是國際法原則,外
國船隻享有無害通過權,儘管如此,航行自由與無害通過不應該違反沿海國的領海主權、
毗連區管制權、專屬經濟區、以及大陸棚主權。最高負責人也表示,此次公佈的司法解釋
,提供相關執法單位執行「行政處罰」以及追究「刑事責任」的司法保障。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782529
4.附註︰
補充:控台獨是美國陰謀 中國釋出自嗨宣傳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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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部大概愈來愈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