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計程車
沒有
車禍
騷擾
性侵
都是萬惡的UBER來台灣
才發生的
http://udn.com/news/story/1/1891769
愛搭Uber 交通部:車禍、性侵誰負責?
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即時報導
交通部路政司今天呼籲消費者搭乘在台灣違法的Uber,要體認到Uber無論是對消保、安全
都沒有保障,等於是搭一台「陌生人的車子」,國外陸續在發生Uber消保、安全爭議,例
如車禍、性騷擾、性侵案時,當需要有人負責時,Uber恐怕沒有辦法承擔,只能要你去找
國外總公司,國際保單能不能出險更是個問號。
路政司表示,國外那些情節現在國內還沒發生,目前國內消費者青睞Uber的服務、價錢,
但消費者也要體認到後面的保障,現在搭的是一個「陌生人的車子」,當發生狀況、需要
有人負責時,他說要你去找國外的某公司,「若發生問題時總不能簡化要由個別駕駛來負
責」,Uber不用對消保問題善盡責任嗎?
路政司表示,近來大陸滴滴打車併購Uber,大陸的網約專法規範要以合法的人和車運送,
這跟法規沒有不同,「Uber沒有就地合法的問題,而是他應該要承擔的責任必須要承擔」
,而Uber在台灣是以自用車和非營業駕駛提供運輸服務,違法事證明確,交通部取締立場
沒變。
路政司表示,Uber至今仍認為自己定義是網路平台、不負責消保及安全,但Uber不該迴避
相關責任,但Uber在國內經營,金流是直接進入Uber再切給自用車業者,不能以網路平台
自居,迴避消保籍安全責任。交通部認同共享經濟,但前提要合法,也將發展多元化計程
車,輔導計程車業者迎向網路競爭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