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魚兩次酒駕還吸大麻, 為何能光明正大拿金牌?
2014年10月01日 09:13 中央社
奧運金牌泳將費爾普斯酒駕被捕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001002001-260403
奧運18金泳將費爾普斯(Michael Phelps)今天在家鄉馬里蘭州因酒駕被捕,他隨後
透過個人推特帳號,「對我辜負的大家致上深深歉意」。
馬里蘭州警方說,費爾普斯清晨駕駛白色Land Rover轎車,行駛巴爾的摩(Baltimore)
限速45英里的麥亨利堡隧道(Fort McHenry Tunnel)時,因時速高達84英里(135公里
)被警方攔停。
馬里蘭州交通運輸局警隊發給當地媒體的聲明說:「他一系列酒測都未達要求。」聲明
還說,29歲的費爾普斯被控酒駕、超速、超越車道分界線。
聲明說,警方攔檢酒測期間,費爾普斯都很配合。他被捕後被帶往交通運輸局分站,隨
後獲釋。
這不是費爾普斯第1次因酒駕被捕。2004年他參加雅典奧運返國後,也在馬里蘭州鄉間
酒駕。他對罪名坦承不諱,被判緩刑18個月,罰款250美元。
此外,2008年費爾普斯還曾被英國小報拍到在南卡羅來納州抽大麻的照片,雖然警方沒
有證據控告,但他接受了美國游泳協會(USA Swimming)的禁賽處分。
費爾普斯今天再因酒駕被捕後,在個人推特帳戶對160萬名追隨者懺悔:「我了解我這
種行為的嚴重性,我完全負起責任。」「我知道現在講這些話可能沒有太大意義,但我
對我辜負的大家致上深深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