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自由廣場》紐約分行的白目 難以理解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8-25 07:21:34
《自由廣場》紐約分行的白目 難以理解
2016-08-25 06:00
◎ 蔡良幸
兆豐銀行被紐約州DFS罰款的案子,裁罰一億多美元已經繳付,
不要以為美國政府就此結案,還有後續的,
因為美國聯邦儲備銀行(Fed)還沒有出手呢!這件事發生在二月,
居然可以拖到八月才被全民所知,蒙蔽了政府,更損及投資人權益!
先來檢視風險控管。以本人曾經參與主管外匯銀行業務的經驗而言,
一旦被查出這種類似涉有弊案事件,面對主管監督單位的查核結果,
行方通常是先表示接受,再解釋及說明,也就是設法取得「犯罪協商」的機會,
而非直接予以辯駁。
然而,報載兆豐紐約第一時間就是採取辯駁態度。
如果是事實,就斷了協商的最好時機,同時惹惱當地的金檢官署。
須知,金檢人員,不管是台灣的或是美國的,都有著專業金融知識與實務經驗,
更熟稔法令規章,是標準的保守型技術官僚(我有幾個出身自台灣央行的好友、
同學就是這種人,學歷高、思考周密、文筆絕好、行事低調,教授級的稽查員),
他們如果沒有「客觀的證據」,不會下「主觀的結論」,
雖然字面上還是用「疑似」如何如何blah blah的字眼,其實大家都知道,就是這麼回事。
這也是為何報載原來裁罰的金額更高,是彭淮南去說項才降到這個數字。
回到上面提到的「後續」美國Fed的大菜還沒有端出。
九一一後,對洗錢管制,美國可說動用舉國之力防範恐怖份子的金流,已經到了最高等級。
銀行處理客戶開戶、匯入、匯出、轉帳、提領等的作業都有標準程序,講得清清楚楚,
你甘冒大不韙去觸人家的痛處,所以Fed對兆豐的處罰一定不會低於NYDFS。
不只美國,在新加坡及香港的銀行,開戶時對於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要求十分
嚴格,如果沒有依規定實施,業務員會被撤銷執照,銀行也得連帶受罰。
通常重大事件發生,銀行需即時向金管會報告;
甚至向央行的外匯局通報,因為這麼一筆罰款金額匯出,當然需要得到核准。
如果這些報告都做到了,央行、財政部、行政院就會知悉,
而不是像今天前朝主管官員,因為過了五二○諉稱不知,現任官員又有推諉的藉口

(作者為外商銀行副總退休,現任民營企業法務人員)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25259
1.一般銀行有涉案的嫌疑,大多都採犯罪協商去換說明的空間
2.彭老真辛苦
3.事情鬧這麼大,一般銀行都會即時往金管會或央行通報
4.兆豐踩到美帝的紅線,要吃不完兜著走惹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義不可信)   2016-08-25 09:36:00
"兆"豐直譯該是TERA,怎麼會變成MEGA....
作者: Antler5566 (鹿茸五六)   2016-08-25 10:29:00
阿就有鬼啊, 每次kmt出事就裝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