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享我的潛艦,就我所知信賴保護原則有三個重點
1.信賴的基礎
2.信賴利益
3.信賴值得保護
首先就信賴基礎而言,當初18%明明就規定是央行利率加二分之一,每年調整,某年央行
利率12%,所以當年是18%
是後來國民黨亂搞,沒有調整,讓18%一直維持到現在,央行利率都不到2%了,他們還在
那邊18%
所以調整只是剛好,現在央行利率不到2%,給你四捨五入算3%已經很好了,沒叫你把之前
的吐出來已經很不錯了
再來是信賴利益,確實有信賴利益存在倒是沒有疑問
最後是信賴值得保護嗎?當年給你優惠,是因為薪水低,怕你吃不飽,但後來軍公教調薪
調到很高,你就算沒那些優惠照樣不會餓死
再者國家財政困難,國民黨一直在掏空台灣,光銀行就被中國掏空兩兆,前陣子還有洗錢
3500億,更不用說那個頂新TDR也是被掏空,還一堆超貸的,國家財政都被搞成這樣了,
還領個屁,根本沒有信賴值得保護,更不用說當初就說要每年調整了,沒有調整是國家失
職,哪來什麼信賴基礎
所以綜上所述,年金改革無法用信賴保護來推託的。
(筆者畢業於中正國民小學,為菜市場資深豬肉攤販,著作等身,是屠宰界的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