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酒駕到違反著作法權法
難道民進黨不能找一個形象好一點的?
酒駕當大使
酒駕當立委
再來個違反著作權法當委員
合法但不合理
社會觀感不佳
如果民進黨要做轉型正義
卻用個爭議的人
然後吵半天
為什麼不能找一個社會贀達人士來呢?
用法條來弄來弄去
就讓人覺得Low了
※ 引述《armed (奚我后 其后來蘇)》之銘言:
: ※ 引述《batt0909 (小魚)》之銘言:
: : 顧:沒有,好,那我們先決定沒有,這樣子就好了好不好?好,那接下來第二個層次
問
: : ,我認為11年前一個著作權爭議的案件,不會構成他不適任這個專任委員的理由,這
樣
: : 嗎?
: 為什麼著作權被判有罪-沒有爭議,法院判決有既判力.不會構成他不適任
: 這個專任委員的理由?大主委說怎樣就怎樣,欠缺充分說理,當然是很不OK的.
: 假如著作權侵害並非嚴重問題,請問尊夫人要幹嘛推動修法準備改成10年
: 以上徒刑的加重結果犯呢? 參見:
: http://goo.gl/WQVH6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