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的背景,就是2013年時,馬英九要把18%給往下拉,
這群軍公教不爽,氣到老懶趴彈出來跑去跟大法官靠北要釋憲
說政府違背「信賴保護」「不溯及既往」原則,意思就是政府撕毀契約,
國之將傾、群魔亂舞、政府失信,呼天搶地的去找大法官,結果......
==============================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717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103年2月19日
解釋爭點 限定公教人員退休所得上限,減少原得辦優惠存款金額之規定,違憲?
解釋文
銓敘部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增訂發布、同年二月十六日施行之退休公務人員公保
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已廢止)第三點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第七項及第八項、教
育部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增訂發布、同年二月十六日施行之學校退休教職員公保養老給
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已廢止)第三點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第七項及第八項,有關以支
領月退休金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依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計算之退休所
得上限一定百分比之方式,減少其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金額之規定,尚無涉禁止
法律溯及既往之原則。上開規定生效前退休或在職之公務人員及學校教職員對於原定之優
惠存款利息,固有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惟上開規定之變動確有公益之考量,且衡酌其所
欲達成之公益及退休或在職公教人員應受保護之信賴利益,上開規定所採措施尚未逾越必
要合理之程度,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比例原則。
=============================
結果是什麼?結果就是這群跑去釋憲的腦殘被打臉,然後順便幫現在要改革
軍公教18%跟溯及既往原則背書,拿不到原來想要的,反而幫現在政府添柴火
這份解釋文解釋了一個重要的原則
為了把所得替代率拉到100%以下,砍18%是符合公益原則,且未違反信賴保護
更重要的是,大法官把年金改革視為一個公益原則,置放於不溯及既往跟信賴保護之前,
即便未來這群腦殘要打釋憲戰,在釋字717號的前例之下,都將困難重重。
所以這群腦殘才急著要盡快表態,在年金改革話能講得多兇就多兇,在政論節目,
能罵得多狠就多狠,然後只要持反對意見就馬上哭鬧說你污名化他。總之就是一群
年輕沒競爭力,老時需要被供養的垃圾草莓,成天嘲笑年輕人沒抗壓性,現在要符合
憲法降低你的年金就哭天喊地。嘲笑完年輕人,又怕年輕人不想繳費填補年金的錢坑,
所幸高喊不要世代對立,而要世代互助 (幹你娘罵年輕人罵很爽,談到錢又說要世代
互助了)
總之,那群持什麼鬼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的廢話,早就被大法官給打臉了,
連提都不值得一提,連討論的價值都沒有。
喔,對了,這群大法官都是馬英九提名的,不要靠北靠木、如喪考妣的哭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