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李來希的邏輯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6-09-06 12:44:12
※ 引述《mecca (咩卡)》之銘言:
: 他說反汙名,要尊嚴,要信賴保護原則,不可以溯及既往。
: 結果黃光芹說那布條就加反改革,要退俸。
: 我覺得黃光芹的邏輯完全沒有錯啊!!
: 然後李來希就說看,妳這樣就是汙名化了....
: 到底是誰的邏輯有問題 '_'
後者大概對一半
前者不反對改革 可是別改已經簽下去的 不過支持財政上改革一下
政務官肥貓也要改
簡單講 就是媒克爾那一套 你們財政要改革 但是別想改我
名嘴等
就開始裝傻 我看不懂 你們訴求在那裡 我不知道 你們就是反改革就對了
反正兩邊不會有共識就是了
作者: nask (どうぞよろしく)   2016-09-06 13:02:00
來c有說橫跨新舊制的18%可以改阿
作者: prestonia   2016-09-06 13:09:00
其實我最不懂的是 來c在第一次年金會議上說請大家沒共識前年金委員不要在外面放話 自己卻放得很高興
作者: wcm (雲)   2016-09-06 13:11:00
名嘴就是打烏賊戰~~
作者: prestonia   2016-09-06 13:11:00
真是一個高級黑的角色 不太瞭解是希望被抹黑還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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