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雅字飆學生 法院認定解聘無不當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23 22:37:05
這篇的護航可說讓人大開眼界了
我倒請問
法院所指出的事證
再再的證明這傢伙根本不適任教師
結果你竟然扯什麼"法院有說【台北市各級學校,再也不得復聘蕭】嗎?
你這標準訂下去
是全體一體適用
還是只有蕭有這個特權?
所以以後是否要法院沒有這種但書備註
所有人都可以回任被認定之前不適任的職務?
所有不適任的教師是否都可以被復聘?
因為法院沒說不可以復聘?
是嫌髮夾彎不夠多還是怎樣?
這樣好了
你們去問問當初被她惡搞的學生
看看他們認不認同這傢伙值得被復聘
※ 引述《kim (@@@@@@@)》之銘言:
: ※ 引述《PPLsea (人海)》之銘言:
: : 這樣打柯粉的臉對嗎?
: : 法院都判決了,這也就是楊芳玲為什麼說法律的問題
: : 但是柯粉硬扯前市長如何如何
: : 重點就是蕭不適任
: : 如果法院判決都結束了
: : 柯硬要復職
: : 不是政治凌駕法律嗎?
: : 本篇開放柯粉護航!
: 護航?好啊!就護給你看!
: 法院說【解聘無不當】,
: 法院認定的是【台北市政府你要指揮中山國中解聘蕭,那是你的自由】
: 當然監察院為何認定不同調,我無法求證
: 我只請問你,
: 法院有說【台北市各級學校,再也不得復聘蕭】嗎?
: 有說嗎?
: 如果要戰我,不要只會推一句【柯粉崩潰】,
: 麻煩拿出一套論述邏輯,
: 來狠狠打我臉,
: 如果我有錯,你打用力一點沒關係,
: 我希望政黑板的政治辯論過程,
: 論述愈清楚愈好,拜託一下唷!!!
: : 師
: : 」
: : 另
: : ,
: : 校
: : 議
: : 有
: : 年1
: : 請
: : 訴
: : 放
: : 知
: : 窗
: : 辱
: : 班
: : 家
: : 強
: : 經
: : 是
: : 訴
: 順便針對 #1NvFCQi6 一段推文回應一下
: 推 taiwan009: 監委錢林慧君,嗯,難怪了! 09/23 17:36
: → taiwan009: 沒有專業只有立場的監委 09/23 17:36
: 推 taiwan009: 總覺得應該有其他主要原因才被解聘 09/23 17:38
: 那我們來看看錢林慧君是什麼人好了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C%A2%E6%9E%97%E6%85%A7%E5%90%9B
: 一開始是建國黨員,
: 後來在2008年以前,他是台聯黨員,
: 但因為總統大選表態支持馬英九,
: 而被註銷黨籍
: ......
: 2008年6月13日,總統馬英九提名錢林慧君為監察委員,
: 以同意61張、不同意40張、無效票10張通過。
: ......
: 2008年7月2日,錢林慧君在立法院會議表示,
: 她過去是泛綠中的深綠、也希望台灣獨立建國;
: 但她後來發現「統獨根本就是假議題」、
: 「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
: 「民主進步黨也做不到正名制憲」
: ******
: 那麼她到底有什麼t大你口中所說的【只有立場】呢?
: 在我看來,
: 純粹就是一個早期追求台獨,
: 但是後來認清事實,而認同華獨這個現狀的人吧!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6-09-23 22:38:00
說錯了,法院是說市府程序沒問題後來查到學校當初提出的事證是假的,就重新審查,這是市府的權力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23 22:41:00
除非事證是假的再來說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6-09-23 22:47:00
相信重跑一趟流程,法院就會判復職的流程合法你先去告看看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23 22:49:00
這事是滿詭異的07年11月12日告郝08年1月23日就被決定解聘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23 22:50:00
自己去看判決書吧~這傢伙值得復職嗎?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23 22:50:00
先看這樣是真的覺得有整肅的意味在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23 22:51:00
光恐嚇學生這條就知道這種人不適任,你們還在護航判決書裡她的不適任事實都有羅列~並非"統媒"編造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23 22:52:00
至於她在學校有沒有做這些事到什麼程度我是不知道真假~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23 22:53:00
這種教師都可以繼續任教的話~就不要整天說臺灣教育如何
作者: avemaria (緣芬)   2016-09-23 22:53:00
馬英九恐嚇檢察官:再不嚴辦扁家,等我政黨輪替試試看!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23 22:54:00
蕭本身有對那些被法院列出來的事項多作辯解嗎?要我是記者要打臉柯文哲太簡單了~找到當年的學生來現身說法即可,讓大家看看她適不適任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6-09-23 22:56:00
法院只看程序合不合法
作者: avemaria (緣芬)   2016-09-23 22:57:00
馬英九恐嚇桃機場:敢不給我入內造勢,政黨輪替等著瞧!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6-09-23 22:57:00
學校送的資料很多是假的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23 22:57:00
所以法院認證的孔嚇學生適任教師嗎???這不是基本的問題嗎?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23 22:58:00
有可能她確實有一些事 郝也藉這個處理她 這也是一種可能~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23 22:58:00
資料是假?學生的說法會是假的嗎?芬靈體出現囉~~呵!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6-09-23 22:59:00
沒錯,廉委會的報告可以看看
作者: uku (反轉 )   2016-09-23 23:00:00
神的邏輯,你們凡人不懂啦!
作者: avemaria (緣芬)   2016-09-23 23:07:00
goetze去問問當初被馬英九惡搞到被國民黨迫害甚至殺害的學生,看看他們認不認同這畜牲人渣值得當人類當總統等等搞錯 陳文成已貴為教授 誰像馬英九連律師都考不上XD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23 23:10:00
不用呀~我只要用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就可以查出兩個判決書公開的喔~裡面有一堆芬靈體的帳號跟帳號本人的姓名~XD甚至某人在 PTT公開承認某帳號的是他~姓名還自爆一堆公開、可供查詢的資料呢~好棒喔
作者: avemaria (緣芬)   2016-09-23 23:13:00
不用呀~我只要用GOOGLE就可查出馬英九是謀財害命敗類~XD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23 23:14:00
放心啦~連這個帳號都是可以證明豆漿見風都會乾喔~~還真期待芬靈體再跳出來說要重審或是開我證據內的帳號來這啊~忘了說~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的東西就可讓芬靈體上次說要重審的事變笑話了~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9-23 23:19:00
就這個問題, 除性侵者外 不能終身不得再任教職釋字702號可以參考.蕭曉玲本來就可以再任教職, 是她堅持要撤銷解職處分回去中山國中當老師.解聘處分
作者: coober   2016-09-24 00:05:00
有啥好廢話的 市府的報告已經講解聘過程不當當然要依法回聘蕭 不滿已去法院告
作者: uku (反轉 )   2016-09-24 00:08:00
律師考不上,當總統可行了,對伓,手下敗將謝大律師
作者: venatici (0000)   2016-09-24 00:32:00
法院都認證了,哈哈,再護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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