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看到一堆「噁心至極的人」!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9-24 15:23:45
數字版有人po高教抗議一例一休+砍七天...
底下推文一看就知道吱吱帶風向...噁心到想吐...直接抹成9.2或黨工...真是他媽的下三
濫...!
馬的!一例一休要是那麼好,麻煩這些人來南部工作(雲林特別歡迎這些奴工)!
你想當奴並非人人想當奴好嗎!
還有電業法那麼好,歡迎這些人來麥寮住三年就知道雲林的空氣品質多棒了!看你還敢不
敢支持電業法~*
*~以上雲林都很歡迎這些支持者~*
如果支持者電業法的人認為我這樣算是違反版規:「叫人自殺」!
*~歡迎去檢舉我~*
ps:因為麥寮致癌率真的太高了!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09-24 15:35:00
話說賴神菊神是不可侵犯的你知道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9-24 15:51:00
不反對一休一例 但沒必要砍七天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想當奴的不是正在當奴的你嗎這個議題討論到死胡同 不就是硬把七天跟一例一休綁一起的你們所造成的 有甚麼好生氣?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09-24 16:11:00
可惜,沒參選版主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9-24 16:26:00
當初不就你全部混在一起戰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09-24 16:27:00
所以2例是防奴條款?
作者: ianlin45 (Ian)   2016-09-24 16:41:00
第一天認識猴子?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不應該錯過前幾天跟xxyxx版友戰電業法的機會,你現在一樣可以回他文的別總是只會嗆住麥寮,一點長進都沒有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9-24 17:40:00
錯過前幾天xxyxx的討論確實可惜你可以挑幾篇回文的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9-24 20:55:00
ㄏㄏ 好可憐喔 不是嗆人自己的權利自己去爭怎麼這時候又變成要去別人幫你爭?自己走不出雲林怪我囉 整天帶風向結果上街頭沒看到人影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09-24 21:29:00
支持兩例的有本事去當老闆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09-24 22:22:00
你嫌敵人不夠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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