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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隱臉書山林那麼久,我決定為了這件事情出來。
我立場先說清楚,我 支持 夏林清。
但我也必需說,今天之前,我從未在這個立場上踩得這麼強硬。沒錯,今天在輔大的活動
讓我對於朱巫本來的同理也好,同情也罷都完全煙消雲散。你可以說我沒同理心,沒錯,
這事情走到現在,我很有意識的不發揮我的銅鋰鋅。
其中要大大的感謝臨走前揍我一拳還對我比中指的朱同學(不是事件中的朱生),你讓我確
定我不應該同理他們。
我簡單的說整件事情就是,
巫疑似被性侵,當天有報警,系主任也有通報。
性平會根據他們收到的通報詢問朱巫是否要申請調查。
但是第一時間朱巫先拒絕性平會的調查,而接受了系上提供的工作小組。中間包括了迷之
存在的713會談。
工作小組最後的工作結果讓兩人不滿意。所以這案件轉到性平會再做一次調查。
某一次巫發文,底下留言的人被寄信說不要公開討論這件事情。
之後529文章出來。
系上607開討論會。
921巫生發道歉文。
首先,性侵這件事情是導火線,但是他根本不是這件事情的重點,為什麼呢?啊你要跑的
性平也給你跑了,你要的司法途徑也給你跑了,還有什麼問題?還能有什麼問題?別再跟我
扯性的議題,因為在這件事情裡根本沒什麼好討論的。
重點偏在後續學生與夏林清的相處以及工作小組的處理。
529的文,依據我的理解,朱巫不爽的就幾件事情,
1.他們跟夏吵翻、某種對於夏的想像破裂。
2.系主任,同為工作小組召集人,寄信的事情。
3.工作小組的工作成果他們不滿意。
1.靠北,你跟夏林清炒翻,你不會去找她打架喔?你們再怎麼吵架這都是你們兩方之間的
關係問題,他媽的你們很痛苦就隨便踩上一個受害者的立場發文殺人,重點是影響的不只
夏林清一個人,更是全系的人。
2.我也認為有疏失,但是疏失不在於發信給同學,而是沒找原PO(巫)討論為何這件事情不
該公開討論。啊何東洪607也代表道歉了啊。
3.工作小組將朱巫開的條件轉給王生,王生不接受,所以算是沒有達成共識。我只能說,
如果我是王生,我也不會接受。為什麼呢?當下這件事情已經進入司法,我在這裡道歉,
很可能成為在法庭上對我不利的證據吧?在只是"疑似"性侵的情況下,甚至不一定會輸掉
這場官司,但就因為這個道歉一切免談。
迷之713,沒人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是個跟92共識同等地位的東西吧,差別只有大家信不
信、接不接受。
系上本來希望可以讓雙方講清楚,但是被教育部發函壓下來;而同學自主組成的團體因為
當事雙方對於是否公開談不攏,所以一樣目前沒有結果。
再來談談607討論會,
607會議中,參與者包括事件中的所有當事人,以及心理系師生(包括已畢業的)為大宗。
我必需先說,整個場中都是受害者,朱巫夏以及心理系的師生都是受害者。你只要想想你
罵的時候,是針對夏林清罵?還是針對整個心理系?而你質疑的,是夏林清在這件事情的處
理,還是他整個人從頭到尾?
整場下來簡單重點一句話:
整場會議,夏林清不曾踩在受害者的立場。
結束,其他的一點也不重要。
沒錯,事情走到現在,對我而言,會議中說了什麼早就不是重點,反正網民超會超譯。會
議說了什麼不重要,你們說什麼算什麼。
最後,說說922輔大的活動,
我只能說,夏林清,你根本先知啊,一語道破整件事情:不要踩在一個受害者的立場。
朱巫用著529的文本,穩穩地踩著受害者的立場,只要踩穩這個立場,再怎麼殺人放火都
沒關係,都會有人支持。重要的是,要搶先得到受害者的立場。
我是受害者耶,我超可憐的,我先受傷了,所以之後造成的傷害不管大小,不重要~~~因
為我已經先受害了,我超需要支持跟同理的,我現在超脆弱的,不能再傷害我了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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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之人沒有可恨之處,可恨人沒有可憐之處,大家共勉之。
被性侵是事實,誰跟你「疑似」?
乾脆說全台灣人民都對不起國民黨跟你們輔仁玻璃心理系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