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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TT發文嘲諷 網友挨告
2016年09月26日17:41
新北市蘇姓男子今年5月20日總統就職日當天,在「批踢踢實業坊」的「政黑版」發文指
「蛆蛆要滾回祖國了嗎」,並在內文中嘲諷另名山姓網友「還是要學某山姓男子要去就職
大典放炸彈啊」,引起山男不滿,雙方還在底下留言筆戰,山男因此控告蘇男涉犯恐嚇公
眾、加重誹謗與公然侮辱等罪嫌。不過新北地檢署認為,蘇男是用諷刺口吻而非真的要放
炸彈,不構成恐嚇公眾罪,而加重誹謗與公然侮辱部分雙方已和解,全案因此處分不起訴
。
處分指出,蘇男(29歲)在520總統就職大典當天早晨,在PTT的「HatePolitics」(政黑
版)上發文「五二十到了蛆蛆要滾回祖國了嗎」,內文提到「五二十到了蛆蛆要滾回祖國
了嗎,他馬的不用等蔡英文宣佈獨立啦,擇日不如撞日,今天是好日子回祖國好時辰啊」
等語,文末再酸一句「還是要學某山姓男子要去就職大典放炸彈啊」,藉此嘲諷山姓網友
。
山姓網友見狀,也在底下留言反擊,雙方因此展開筆戰,蘇男更指山男「你有前科」、「
白痴」等語,山男因此控告蘇男涉犯恐嚇公眾、加重誹謗與公然侮辱。
蘇男到庭時辯稱,因為山男曾在太陽花學運期間說過要放炸彈,有這方面的前科,這篇文
章是在諷刺和他政治立場不同的人,並非真的要他們去就職典禮放炸彈。
檢方針對文章內容認為,蘇男應該是用諷刺語氣對不同政治立場的人戲謔,而非要以放炸
彈來恐嚇公眾,常人就算看了文章,應也不會就此相信有人要去就職大典放炸彈,不構成
恐嚇公眾。
至於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等部分,雙方已和解撤告,檢方因此處分全案不起訴。(游仁汶
/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