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are (瓜籽)》之銘言:
: 違約的錢該付的還是要付
: 違約的錢該付的還是要付
: 違約的錢該付的還是要付
: 是否新的規劃比較好?我沒意見,你說好就好。但是有一件事情可以肯定 ...
: 違約金等於丟到火裡燒掉的鈔票
: 違約金等於丟到火裡燒掉的鈔票
: 違約金等於丟到火裡燒掉的鈔票
: 比較令人怨嘆的是,這筆錢並非從柯文哲自己的口袋裡掏出來,而是全體市民的錢。然而
: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柯文哲也是多數市民自己選出來的,所以也只好認了。
違約金不能這樣看。
舉個大家都會遇到的手機資費例子好了。
現在最夯、夯到爆的是中華699資費,為了辦這個很多人寧可解約搞雙np。
np→攜碼
雙np→從中華攜出,利用跳板過水後,再攜入。
但雙np要付錢,除了攜出費要付兩次,還得付跳板的違約金。
攜出費240*2=480
跳板違約金300
這780元照g某的邏輯就是「等於丟到火裡燒掉的鈔票」
更別說還有本來中華方案可能的違約金了。
但付了這780+可能的違約金,換來的是什麼?
699元,4G LTE網路吃到飽。
而本來中華的吃到飽網路是1399元以上。
也就是一個月省700元。
如果違約金祇是等於丟到火裡燒掉的鈔票,那現在通訊行不會大排長龍,
也不會有那麼多人趨之若鶩,搶著要去辦699、辦699、就是要辦699。
可以去想想這是為什麼。